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救治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救治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救治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01日20: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01日至2020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3: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23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69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寿县西同庆街23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救治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WGH-20100
项目名称: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救治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6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医疗救治设备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查询网址:a.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b.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报价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先后顺序为准);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1日至2020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3: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会议。
3、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疫情防控期内,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最大可能减少公众场所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参与本项目的每个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1人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入招投标活动现场及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后方可进入,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评审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延寿县西同庆街234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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