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五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五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利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五幼儿园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五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五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66
采购文件编号:NMGLZ-********-HSCG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视频监控设备,其他厨卫用具 | 3 | 请参考招标文件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包,其中: 第一标包:其他另不分类的物品 预算金额60万元,标包编号NMGLZ-********-HSCG-01; 第二标包:其他厨卫用品 预算金额60万元,标包编号NMGLZ-********-HSCG-02; 第三标包:视频监控设备 预算金额34万元,标包编号NMGLZ-********-HSCG-03;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6)提供公告期内“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8)提供近1年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 (9)提供近1年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三套(授权委托书为原件)胶装成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报名资料封皮须写明项目名称、标包、项目编号、标包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关键信息),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0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腾飞大厦F座1205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利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腾飞大厦F座1205室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55*****998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五幼儿园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185*****709
内蒙古利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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