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加温毯(暖风机)等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加温毯(暖风机)等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第一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任务(21、24-25、28、31、33-35包)报名公告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招标项目:第一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任务(21、24-25、28、31、33-35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公告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6日

2、招标范围和内容:共8项。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需求

1

2020-JQ06-W1003(21)

全自动加样仪

详见附件

2

2020-JQ06-W1003(24)

术中神经刺激记录仪

3

2020-JQ06-W1003(25)

混合静脉血氧饱和度监测仪

4

2020-JQ06-W1003(28)

加温毯(暖风机)

5

2020-JQ06-W1003(31)

二氧化碳监测仪

6

2020-JQ06-W1003(33)

输血输液加压仪(双通道)

7

2020-JQ06-W1003(34)

喉镜系统

8

2020-JQ06-W1003(35)

荧光定量PCR仪

二、申请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投诉事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

5)具备厂家授权文件及符合法规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和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成功投标人提供的邮箱

3.报名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下午17时

疫情期间特别提醒:

1).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资格审查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需保持一米五以上距离,非必要情况不得相互接触,现场听从招标采购科工作人员引导

2).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1.未在规定资格审查时间内递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文件不予接收,审核不合格的报名企业逾期不允许补充资料,所有投标报名企业资格审查时务必将资格审查资料携带齐全。

2.报名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科(海淀区复兴路28号新门诊大楼11层B区1106招标一室(1)

3.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

四、报名和审查提交资料:

1.“企业报名登记表”、“报名材料核对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模板详见附件);

2.报名申请文件纸质版(模板详见附件);

3.U盘存储的EXCEL格式的“企业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PDF(文件大小不超过50M)或图片格式的报名申请文件。


附件:1、医疗设备报名文件.rar2、技术参数.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暖风机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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