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泰禾洲际酒店无线业务信号覆盖设备用电协议

东海泰禾洲际酒店无线业务信号覆盖设备用电协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东海泰禾洲际酒店无线业务信号覆盖设备用电协议采购公示编号:FJDYLYCGGS********03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2020-11-02 10:02:34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0-11-05 10:02:36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为了更好地满足甲方泉州市东海泰禾洲际酒店楼内的通信需求,经双方协商,现就无线通信设备用电管理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同意乙方在平层、弱电井、电梯井道、电梯机房、屋面等地方,来安装无线通信设备、天线、电源箱等通信设施。

关于室内通信设备用电(单相4KW的电源)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向电业局申请,甲方配合乙方提供相应的用电申请材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设备用电需求申请电业局无法批复,乙方设备所需的电源由甲方提供,由乙方安装独立电表,电费依据新装电表显示的实际用电数,按0.7元/度(含电损)结算,若供电局电价调整,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凭向电业局缴交电费的发票,按实际差额增加或减少进行调整。根据网优设备中心工作人员估算设备每月用电约1485度,每月设备用电电费约1039元人民币,每年设备用电电费约12474元人民币。

非供电局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擅自停电。甲方如用电设施设备检修、维修需停电,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电费支付方式:电费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电费结算凭证后(甲方须提供加盖财务章的增值税发票,如无法提供发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电费分割单),乙方需在30个工作日将电费汇入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甲方相关账号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电费收款帐户如下:

户 名: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丰泽泰禾洲际酒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552

甲方同意除设备用电产生的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确需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叁份;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自 2020 12 1 日至 2025 11 30日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如需续签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新的协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电 覆盖 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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