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磋商公告
汾西县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磋商公告
汾西县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磋商公告
山西金生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汾西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其汾西县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密封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ZB2020-108 2、项目名称:汾西县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890000元 5、采购需求:资料收集和外业调查、内业报告编制、图件编制、数据库建设、土壤取样及检测、成果印刷。 6、服务周期:8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分别查询的截图)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土地评估机构登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下载电子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 2、电子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USBKey),凭借 CA 数字证书(USBKey)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lfggzyjy.gov.cn)登陆区,点击-“报价人/供应商” 登录,通过系统指引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获取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具备。 3、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磋商文件。咨询电话:********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谈判1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谈判1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2、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4、各招标、投标主体在开标前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汾西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临汾市汾西县 联 系 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186*****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金生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平阳北街蓝天新区3号楼2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77*****933 2020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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