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锦程创意广场招标公告
净月高新区锦程创意广场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0-2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区锦程创意广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主体及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71.01平方米,其中地上8层为创意广场(建筑面积15367.89平方米),地下一层机械停车库(建筑面积:3903.12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东至冬雪街、西至盛华大街、北至天宇路、南至其他地块。
2.4计划工期:2020年12月1日-2021年8月3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5454.53396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3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10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日9时起至2020年11月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办理CA认证(详见服务指南)。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CA锁办理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西区207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从综合评定前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净月创业服务中心大楼东配楼C区一楼
联系人:李玉梅
电话:********2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李伟新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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