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港务局的委托,拟对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2-ZB0487)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10月09日至2012年10月15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2-ZB0487。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包括小型船舶智能监管平台、小型船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小型船舶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等三个平台建设,并采购配套服务器、船载智能终端、移动终端设备及相关软件等。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肆仟元整(¥3,454,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港务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2013年10月前完成所有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运行期为两个月含在工期内)。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0月09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港务局;联系人:梁强;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1519室;邮编:。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车进;联系电话: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
***-********;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
***-********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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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广州市政府采购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GZIT2012-ZB0487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两个区域的会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三、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留意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预存保证金。若不适用,或虽然适用但投标人未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若适用,且投标人已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建议将由我中心开具的预存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四、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六、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七、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子项目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八、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九、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十、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十一、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十二、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十三、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问题,投标人必须注意本项目中只要是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管数量多少,金额多少,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最新相关消息。(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港务局的委托,拟对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2-ZB048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10月9日至2012年10月15日五个工作日。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2-ZB0487。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0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内容及需求:5.1采购内容: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包括小型船舶智能监管平台、小型船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小型船舶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等三个平台建设,并采购配套服务器、船载智能终端、移动终端设备及相关软件等。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肆仟元整(¥3,454,000.00)。5.4实施地点:广州港务局指定地点。5.5工期要求:2013年10月前完成所有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运行期为两个月含在工期内)。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0月9日至2012年10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11.本项目采购人:广州港务局;联系人:梁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1519室;邮编:。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联系人:车进;联系电话:***-********;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查询投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81.名词解释82.关于招标文件83.关于投标人94.关于投标文件95.关于投标保证金126.关于投标费用137.关于开标138.关于评标和定标14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4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511.关于质疑和投诉1512.关于知识产权1613.关于保密1614.关于中标服务费16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17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17第二章项目需求描述17一、项目背景17二、信息化现状18三、项目建设目标22四、项目时限与范围22五、项目建设内容22六、系统功能要求23七、系统性能要求30八、采购清单31九、关于项目费用35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35第四章验收、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36一、验收36二、售后服务37三、用户培训37第五章付款方式38第三部份附件39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39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45第三章 样表格式54附件1-1投标函54附件1-2开标一览表54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55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56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7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58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58附件1-8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59附件1-9详细报价清单59产品详细报价清单59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60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60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61附件2-1 授权委托书62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63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名词解释1.1采购人:广州港务局1.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www.ccgp.gov.cn)。2.关于招标文件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3.关于投标人3.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3.1.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3.2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3.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4按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关于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正式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提供《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调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11)。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 4.1.2投标人应准备好本项目同类型项目的原型系统演示文件,于评标过程中进行演示及答辩,演示答辩时间20分钟。4.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文件的编写4.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7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4.1.4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5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3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4.6.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 关于报价4.7.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4.7.3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7.5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4.7.6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7.9★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5.关于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已办理预存保证金及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了《预存保证金协议》的投标人,不必再交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必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转帐事由:GZIT2012-ZB0487投标保证金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5.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6.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5.6.2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5.6.3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5.6.4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关于开标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7.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7.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8.关于评标和定标8.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第二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8.3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9.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9.2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信息。《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9.3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9.4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起放弃投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9.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0.1.1投标文件未密封。10.1.2投标函无单位盖章。10.1.3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10.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1.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1.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0.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1.8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肆仟元整(¥3,454,000.00)。10.1.12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10.1.1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0.1.14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10.2 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除10.2.4点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10.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关于质疑和投诉11.1 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2.关于知识产权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3.关于保密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4.关于中标服务费14.1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本项目属于服务采购类,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收费,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64%收费。14.2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的中标信息中公布。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 ★项目工期要求:2013年10月前完成所有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运行期为两个月,含在工期内)。★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第二章项目需求描述一、项目背景广州港是华南地区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和中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2011年完成货物吞吐量4.48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442万TEU,位居全国第四位。成为连接国际国内市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重要门户,在珠三角乃至华南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占据重要的战略地位。小型船舶运输在广州港货物运输中发挥重要作用。辖区内数量众多的水运企业受到经营规模、效益和成本费用的影响,船舶信息化水平普遍较低,市场运营秩序相对混乱,恶意竞争、货物丢失、盗窃和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增加了港航管理部门的监管难度,影响到海港物流信息链的高效畅通,成为制约海港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和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目前,港口码头、船代和货代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港航管理部门对于提高小型船舶动态监控与综合信息服务需求极为迫切。面对这一情况,为更好履行广州港务局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强化港区内小型船舶航运的监管工作,广州港务局决定开展《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建设工作,提高船舶管理效率,构建小型船舶综合监管和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提供准确的货物、船舶和车辆等物流服务信息。该项目的建设对于提升广州港信息化整体水平,将其打造为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核心节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信息化现状(一)信息化总体技术框架2004年,广州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新组建的广州港务局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按照“十一五”(2006-2010)“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三大保障、九大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总体技术框架(图1)进行信息化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在硬件设施及基础网络方面,主要完成了广州港务局办公大楼中心机房、广州港通讯调度中心和17楼会议室大屏幕投影拼接墙显示系统建设;构建了完全覆盖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局域网络系统;搭建了广州港港区甚高频语音通讯系统及其微波和光纤双链路专网,以及调度中心船舶调度监控AIS接收基站;采购了网络安全系统和移动短信平台。在业务应用系统软件方面,为了实现内部日常管理规范和提高公文流转效率,建设了广州港务局办公自动化系统;采用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开发了广州港港口空间地理信息系统;以广州港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为基础,综合利用数据采集、图像处理等技术,建设了广州港危险货物作业监管系统;为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发建设了广州港港航行政业务管理系统,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部署,推广应用了广东省港口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省港航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等办公业务应用系统;2011年,完成了港航数据中心建设(一期)项目,基本实现港航数据标准化、规范化,以及数据集中管理和初步应用分析展示。图1:信息化总体技术框架现状 (二)网络拓扑结构 (三)已建项目和使用的主要业务系统:序号类别项目/系统来源1基础设施办公楼网络集成和中心机房自建2广州港通讯调度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317楼会议室大屏幕显示系统4港区视频监控系统(一期)5办公电脑及外设采购与更新6网络通讯线路租赁7甚高频通讯系统及扩建升级8出海航道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9引航站信息化设备采购10业务系统港口空间地理信息系统(一期、二期)11危险货物作业监管系统(一期、二期)12港航行政业务管理系统13港区高分辨率影像数据采购14统计网络报送系统及改造15内港分局台账管理系统16广州港引航调度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包括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导航系统)17港航数据中心系统18广东省港航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简称水路运输管理系统三期)省交通运输厅19广东省港口管理信息系统20办公事务和电子政务公众门户网站及升级改造自建21内外门户网站整合22协同办公系统平台(办公自动化系统)23短信发布平台24港务局电子邮件系统25广州市DARMD电子档案数据中心市档案局26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市人事局27广东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28其他广州港“十一五”信息化规划(2006-2010年)编制自建29IT服务采购(网络安全服务及设备维护服务)三、项目建设目标根据广州港小型船舶运输“散、杂、乱”的现状,针对小型船舶监管存在盲区、安全隐患多等问题,依靠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配合船载智能终端设备应用,构建广州港小型船舶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辖区内小型船舶的实时动态监控、货物信息跟踪、信息资源管理与港口物流信息服务等功能,全面提升辖区内小型船舶的综合监管和信息服务能力,有力推动“智慧广州”和“智能港口工程”的建设,促进广州港安全、畅通、平安、高效地转型发展。具体目标包括:1.建立小型船舶智能监管平台。配合小型船舶智能终端设备,实现基于AIS、GIS的广州港辖区内小型船舶的动态监控,实现小型船舶终端的远程管理与监控信息的采集。2.建立小型船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利用智能监管平台采集的各类信息,向船方、货主等相关方提供小型船舶动态信息、货物舱单信息、港口物流信息、港航公共信息等服务,填补广州港海港物流信息服务盲区,提升小型船舶的公共信息服务水平。3.构建小型船舶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着眼于广州港“智能港口”建设工程,构建满足小型船舶监管需求的信息资源体系和数据库系统,实现小型船舶信息监管与海港物流信息的有效管理,提供小型船舶综合信息的统计分析服务,为港航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交换、小型船舶物流运输的增值服务奠定基础。四、项目时限与范围2013年10月前完成所有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运行期为两个月含在工期内)。建设项目面向广州港辖区。五、项目建设内容本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包括:小型船舶智能监管平台、小型船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小型船舶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等三个部分。小型船舶智能监管平台重点实现面向港航监管部门的广州港辖区内小型船舶的动态跟踪、安全作业监控、综合信息采集与传输、小型船舶智能监控终端管理等功能。小型船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重点实现面向业主单位、货主等相关方的小型船舶航迹追踪、货舱状态监控、舱单信息查询、物流状态追踪等功能,提供物流跟踪、信息增值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小型船舶数据资源管理平台重点实现广州港辖区内小型船舶相关的数据存储、管理、共享与业务协同等数据服务支撑,同时提供面向行业内相关企业或部门的数据抽取、转换和数据挖掘服务,为各方关于小型船舶的数据交换奠定基础。六、系统功能要求1、小型船舶智能监管平台功能要求按照广州港辖区内船舶监管的实际需求,小型船舶智能监管平台针对示范船舶重点提供以下功能与服务:1.1智能终端的数据处理功能能够通过电信运营商网络提供的数据通信链路,接收、解码、处理、转换广州港辖区内的示范小型船舶智能终端传出的实时信息,并将信息分类保存至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智能终端支持AIS、影像数据终端暂存,船舶靠港后通过wifi卸载数据;支持AIS数据解析及终端智能应用。能够对终端远程管控模块的控制指令进行编码,并通过通讯链路发送到智能终端设备。1.2小型船舶的动态跟踪利用船舶智能监控终端设备提供的信息,实现基于二维电子地图的广州港辖区内示范小型船舶动态跟踪功能,确定船舶的航速、航向与航迹信息,并能根据需要在电子地图上设定报警区域,满足船舶报道需要。能够从本系统的数据库中获取小型船舶空间信息、功率、航速等监控数据,实现基于GIS的船舶状态、空间位置和航迹跟踪等功能。具体监控内容包括:功率监控,航速航向监测、空间定位、航行轨迹分析等。1.3小型船舶资料管理功能能够对广州港务局辖区内的3000吨级以下示范小型船舶的基本资料信息进行管理,包括船名、船籍港、海关编码、通讯业务识别码、IMO号码、电台执照号、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总吨、总长、船宽等。并可通过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提供的接口查询每艘船舶的历史信息。1.4集装箱配位信息管理能够显示智能终端中存储的小型船舶集装箱配位信息;提供船舶集装箱配位信息的查询、打印等功能。通过与船舶动态定位信息相配合,为港口装卸作业、物流信息追踪提供支撑。1.5货舱状态监管功能通过对小型船舶货舱的远程监控,利用智能终端设备传回的图像信息,实现小型船舶货舱的远程监控,辅助广州港务局及相关企业的管理工作。按照监控图像传输的实时性水平划分为实时监管和延时监管两类:(1)实时监管:通过终端远程管控模块发送实时采集图像的控制指令,并将采集数据立即反馈到监管平台。要求示范船舶智能终端处于无线通讯网络范围内,数据在传输队列中具有最高优先级。(2)延时监管:调取本系统数据库中已存储的图像数据,对货舱中货物状态情况进行监控。要求支持查看辖区内示范小型船舶的货舱状态。1.6营运统计分析功能实现广州港务局辖区内小型船舶的营运状况,并生成统计报表。具体统计内容包括:船舶营运情况统计、船舶运用成本分析、船舶经济航速建议等。1.7即时信息发布功能利用运营商提供的短信服务,向智能终端设备发送短信息,提供天气信息推送、突发事件推送、即时短信通知等服务,加强管理部门与船舶的信息沟通。1.8智能终端远程管理与控制有效控制辖区内小型船舶智能终端设备的数量和使用情况,通过远程控制实现辖区内全部智能终端设备的管理,以提供高质量的监管服务。主要包括:终端设备状态、维修记录、图像信息的实时采集控制、智能终端设备的开通授权、远程参数设置和其他控制参数远程参数设置等,提供远程开启和关闭等控制功能。1.9可以与港口企业系统进行实时数据交换船舶预报、确报、离靠泊、配载仓单。要求完成至少一个综合性码头的数据进行对接。1.10支持录像数据在站点自动下载回传,支持接收夜视能强的船用模拟摄像头接入,方便执法船等灵活监控制定区域。2、小型船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要求本平台面向行业内港口码头、船代、货代、货主、船东等上下游企业,结合示范船舶应用,提供“一站式”电子政务和物流服务,重点实现以下功能:2.1小型船舶信息查询服务利用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内保存的船舶位置信息,向船东、货主、港口码头企业、船代和货代公司等各方提供辖区内3000吨级以下小型船舶的位置信息查询服务。具体包括:船舶航迹、空间位置、航行速度、功率等状态信息。可根据平台用户的身份信息,开放相应的查询和管理权限。2.2 货物信息查询服务利用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中保存的船舱图像信息,向船东、货主、港口码头企业、船代和货代公司等各方提供小型船舶运输过程中货舱状态的监控图像查看功能。可根据用户的授权情况,提供货舱状态的图像信息查询功能。可根据用户的授权情况,提供货物舱单信息的查询功能。可根据用户的授权情况,提供监控图像信息的下载服务。2.3 AIS数据整合服务通过引航调度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广州港务局已在黄埔、南沙、东莞新沙、珠海淇澳岛、珠海桂山岛等地建设了AIS通讯基站,无缝覆盖整个广州港港区出海航道水域,接收进入广州港水域船舶所发出的AIS信号,并通过通讯链路将AIS信号实时传到中心机房AIS服务器,集中进行处理。AIS数据整合服务要求服务平能接入广州港务局现有AIS船舶动态、静态数据信,同时利用本系统采购的船舶智能终端所收集的AIS信号作为补充,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合并作为小型船舶调度基础数据。2.4 舱单信息录入与管理功能为船代、货代公司提供舱单信息的录入与管理服务,一方面便于企业对小型船舶运输的货物进行跟踪管理,同时获取原始的货物运输舱单数据。为船代、货代公司提供信息录入接口,以获取原始的货物运输舱单信息实现小型船舶运输与港口码头作业的信息对接,建立货物运输全程的信息追踪,面向授权用户提供货物舱单信息的查询功能。为港务局提供各公司舱单信息的查询、管理和导出功能,并可根据历史数据进行统计、汇总。2.5 用户管理与权限控制功能能够进行平台用户的资质信息进行管理,支持管理、审核用户的使用权限;提供平台用户的管理功能,允许增加、删除、修改用户信息;提供基本的用户信息统计、汇总功能;提供统计表格的下载与打印服务。2.6 公共信息发布功能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发布服务。主要包括:(1)通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向企业和公众提供航运交通、水文、气象和各类通航信息。(2)建立专用的信息发布接口,为港务局提供面向智能终端的通航信息发布功能。(3)提供面向公众的其他物流、航运、价格、市场动态等信息发布功能。2.7 信息交互与处理功能提供港务局与辖区内货主、船东、船代和货代公司等各方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处理平台,主要功能包括:(1)意见反馈功能。公众和企业可针对港务局小型船舶监管与服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2)港务局可通过该平台,将各类申请、许可和监管结果及时反馈给用户,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3)用户可对运输企业的服务情况进行在线投诉,并实时查询投诉受理的进度和结果。3、小型船舶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功能要求通过本平台建设,采用数据集中化管理模式,规范小型船舶信息资源体系,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促进广州港小型船舶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重点实现以下功能:3.1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功能在广州港务局信息资源目录框架范围内,完成小型船舶的信息分类,建立核心数据元集合和用户数据视图,管理小型船舶的信息资源目录。主要包括:1)信息分类的标准化根据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将信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建立起一定的分类系统和排列顺序,以便管理和使用。2)核心元数据管理通过建立数据元素标准,实现数据元素的命名标准化、标识标准化和一致性,建立元数据集合。3)用户数据视图从用户的观点分析数据,即根据目前小型船舶监管工作中涉及的各类报表、单据,从分类编码规范化和报表组成规范化两方面实现这些单证的规范化,构建用户数据视图。4)构建概念数据库列出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所有主题数据库的概要信息,形成系统概念数据库,描述最终用户对数据存储的看法。5)构建逻辑数据库对概念数据库进一步细化,形成一组规范化的基本表。3.2数据库体系的建设采用数据集中存储方式,按照信息资源目录规范和统一标准,构建广州港小型船舶数据库体系,分类保存广州港船运管理与服务相关的相关数据,便于数据的统一维护和备份。主要包括:港航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港航业务信息资源数据库、港航统计分析及辅助决策数据库和港航业务协同数据库等四大类概念数据库。(1)港航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示范内的港航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总体结构,主要包括:港口信息数据库、港航企业信息数据库、示范小型船舶信息数据库、航道基础信息数据库等。(2)港航业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示范内的港航业务信息资源数据库总体结构,主要包括:港航公共服务信息数据库、小型航运船舶动态信息数据库、航运货物动态信息数据库、航运作业信息数据库等。(3)港航统计分析及辅助决策数据库主要保存数据统计分析模块生成的各类统计结果信息,为图表的展示提供数据支撑,并为广州港务局的决策工作提供依据。(4)港航业务协同数据库港航业务系统数据库负责为数据交换模块提供共享数据。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清洗、抽取、提炼、转换、加工等操作,建立港航业务协同数据库。该数据库为数据交换模块中的接口提供数据服务,实现二者的逻辑隔离,保障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的数据安全。3.3数据的统一管理功能通过平台提供的管理界面,实现对广州港辖区内各类小船运输相关的基础信息的管理,包括数据表的新建、修改、删除,基本数据的导入、导出和管理操作,船载智能终端设备数据的接收导入、日志管理等功能。(1)基本数据操作基本数据操作用于对数据进行“插入、删除、修改、查询、导入、导出”等基本操作。(2)数据库初始化1)数据库管理数据相关数据对象初始化功能2)数据库基础数据相关数据对象初始化功能(3)数据结构查看和定义该功能可以使用户查看和定义基础数据的组织形式。包括:数据结构查看、数据结构定义功能。用户选定某数据表,可显示该数据表的定义信息界面。该界面会 定义包含数据表的基本属性信息、数据表的结构定义信息。(4)小型船舶智能终端设备数据导入该功能为示范船载智能终端设备数据的入库提供接口,实现对船载终端回传数据的转换、校验、入库,及导入操作的相关设置、导入日志管理和次数统计等相关功能。(5)系统日志管理1)系统工作日志记录设置在特定设置界面中,列出系统可记录的所有工作日志类型,由系统管理员设置哪些需要被记录。每次设置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按照当前的设置记录或忽略相关日志类型。2)系统工作日志监控功能可对系统所记录的工作日志按照特定条件(如:操作人、操作时 间范围、操作日志类型等)进行查询。3)历史日志查询可实现历史系统工作日志的选定部分或全部清除、或导出到特定、文件格式。3.4平台用户管理与权限控制功能实现小型船舶智能监管、综合信息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的用户管理功能,建立权限控制机制。主要包括:系统用户管理、系统组管理和用户数据库访问控制设置等管理能够进行平台用户的资质信息进行管理,支持管理、审核用户的使用权限;提供平台用户的管理功能,允许增加、删除、修改用户信息;提供基本的用户信息统计、汇总功能。3.5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能够利用统计分析工具和方法,对业务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定制生成小船管理相关数据指标的年度、季度和月度统计报表,并提供报表打印和导出功能。一方面,为广州港务局提供船舶通航信息统计、航运运量统计、港口吞吐量统计等年度、季度、月度报表功能,以提升广州港航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为广州港航运物流各相关企业(如:航运企业、港口企业、船代企业、货代企业、理货企业等)提供船舶航行状态、船员工作情况、货运量、船舶交通量、港口作业情况、货源情况、理货情况等多维度、多层次统计分析功能,为企业组织生产、决策运营提供支撑。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表3-1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模块应用明细表业务应用船舶通航信息统计分船种、分吨级、分功率、分客位、分货类通航船舶统计表;船舶进出港分析。运量统计客、货运量日、周、月、季度、年报表;分货运量分析。港口吞吐量统计分货类、进出港、港口企业统计吞吐量日、周、月、季度、年报表;分货类、进出港吞吐量分析。船舶航行状态统计分船、航线统计航行里程、油耗、航速等航行状态信息并制作报表。港口作业情况统计按码头、堆场、仓库、货类、作业类型等维度统计港口作业量周、月、季度、年报表;分码头、货类、作业类型等分析作业量。货源情况统计按货类、来源、目的地等统计分析货源情况。理货情况统计分析理货工作量、货损情况等。航运综合统计分析航运相关指数计算。(1)数据统计实现对示范小船航运和货运数据(船舶通航、运量、吞吐量、船舶航行状态等信息)的多方式、多口径的统计、数据处理功能。(2)数据分析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分析相关航运信息发展趋势,并抽取隐含的、具有潜在应用价值的信息,供港航管理部门及港航企业管理和决策。(3)数据展示使用图表等方式形象的将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展现给用户。(4)统计分析结果输出能响应其他业务应用系统提出的统计分析申请,将分析结果通过系统接口反馈给申请提出方;另外,还能按照可定制的标准格式生成统计分析报表并进行打印输出。(5)数据源切换能根据需要,由系统管理员随时切换统计分析数据源,对不同的数据对象实现相同的统计分析操作。3.6数据交换与共享服务提供与广州港航业相关企业、政府部门间的数据交换接口服务,建立本平台与其他物流相关单位已建系统数据交换接口标准和服务标准,实现数据封装、交换和共享。实现基于Web服务或EDI方式的数据格式转换、传输等功能。在数据交换过程中要进行频繁的数据封装、控制数据的同步/异步交换、排队处理等,平台需要有良好的信息服务能力;能够支持对本系统平台与其他物流相关单位现有系统数据交换策略进行管理及对交换过程的监控;要求完成至少一个综合性码头的数据进行对接。七、系统性能要求1、安全性(1)提供系统门户的用户角色与权限管理功能,能按需求对权限进行灵活配置。(2)提供授权用户的密码管理与维护功能,对用户注册信息、密码进行加密处理,保障用户信息安全。(3)系统操作留痕功能:系统应对管理员登录、操作等活动进行记录,提供日志查询、管理、维护和备份功能,不允许非授权用户删除日志(4)保证系统数据库的安全,建立完整的数据备份机制,提供数据备份、恢复等操作的日志记录和管理功能。2、可靠性(1)对于用户常见的操作错误,提供良好的容错性。通过对话框提示用户的误操作,包括输入数据的有效性检验、边界检验等。(2)当用户进行错误操作时,系统能够提供准确、友好的提示,并适当显示帮助信息。(3)考虑系统异常事件下的处理,容错能力及系统恢复能力,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可靠,实现数据库的冗余备份。3、兼容性(1)硬件兼容性:系统能够兼容常见的不同型号的硬件(如服务器、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2)软件兼容性:平台与其他应用软件高度兼容,如杀毒软件、报表软件等。(3)平台兼容性:系统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高度兼容,系统可移植、跨平台使用。(4)硬件扩充能力:系统可适应硬件设备的增加和升级。(5)软件扩充能力:具备支持功能模块的参数化配置和功能模块的重组与更新,在不影响系统原有功能模块的情况下可实现对新模块的灵活增加。(6)系统维护与升级:系统提供本地和远程升级与维护手段。4、易用性(1)应用软件系统应采用B/S的技术进行开发,采用市场上主流的开发工具与 平台。(2)易安装性:应用系统的部署与安装操作简便,符合主流应用安装模式。(3)具有友好的用户界面:界面简捷,为系统管理员提供简洁、直观、友好的图形化的管理界面,方便操作,界面风格操作与业务流程的相符。(4)易学习性:相对一般操作人员来说,学习使用无难度,对操作人员无特殊要求。(5)易操作性:应用系统应便于用户操作使用,对主要功能或常用界面应该提供快捷方式。(6)各模块界面风格一致:各界面风格应保持一致。5、具体性能要求在硬件及网络允许的条件下,平台必须满足以下性能要求:(1)平台用户的并发用户数:小型船舶智能监管平台并发用户数不小于200,小型船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并发用户数不小于200,小型船舶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并发用户数不小于200。(2)响应时间:平台的响应时间均不超过5秒,报表等模块响应时间不超过15秒。(3)在各平台单独工作情况下,应用服务器系统CPU平均利用率不超过60%;内存平均使用率不超过80%;数据库服务器CPU平均利用率不超过60%,内存平均使用率不超过80%(4)在200用户并发压力情况下,服务器CPU平均使用率不高于85%,系统内存使用率不超过80%。八、采购清单根据目前广州港务局硬件设备使用现状和小型船舶监控的实际需求,为保证小型船舶智能监控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的正常运行,并考虑到系统的安全性和后续升级需求,对软硬件设备购置提出以下要求:1、开发小型船舶智能监管平台、小型船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小型船舶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等3个平台。2、硬件方面购置4台机架式服务器,满足三个平台的独立性、安全性要求,服务器硬件需支持RAID5,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3、购置配套的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软件系统。4、采购小型船舶智能监控终端设备32台,其他附件一批,构建广州港辖区内监控网络。具体软硬件设备要求如下:表7 1软件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说明1小型船舶智能监管平台1套详见五、系统功能要求2小型船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1套详见五、系统功能要求3小型船舶数据资源管理平台1套详见五、系统功能要求4数据库1套高性能、高扩展性的关系型数据库5应用服务器操作系统5套相当于Linux (2.6内核),GNU或KDE桌面环境表7 2硬件设备清单表序号名称参考配置单位数量1应用服务器相当于四核英特尔? 至强? 5620 系列处理器*2,32G内存,硬盘 4*146G SAS热插拔硬盘,支持热插拔,2个千兆以太网接口,支持Raid5,双电源,支持Linux操作系统。台32数据库服务器相当于四核英特尔? 至强? 5620 系列处理器*2,32G内存,硬盘 4*146G SAS热插拔硬盘,支持热插拔,2个千兆以太网接口,支持Raid5,双电源,支持Linux操作系统。台13磁盘阵列柜SAS磁盘阵列柜,SAS硬盘20*1T(其中两个备用),高速控制卡*4(两个用于阵列柜、两个用于服务器),高速连接线*2,双电源台14千兆以太网交换机24口千兆以太网交换机,传输速率:10/100/1000Mbps;纠错交换方式:存储-转发;纠错背板带宽:256Gbps;包转发率:36Mpps;纠错 堆叠功能:可堆叠 纠错;VLAN:支持4K个VLAN;支持Guest VLAN、Voice VLAN;支持基于MAC/协议/IP子网/策略/端口的VLAN;支持1:1和N:1 VLAN交换功能。台25机柜42U机柜,配双PDU,配四合一1U KVM(含17寸LCD)。套16船载智能终端船载智能终端性能参数和技术参数详见下表7-3和7-4台327移动终端设备相当于Andriod2.2以上操作系统,自带WIFI模块3G、GPRS模块、内置GPS(支持A-GPS),触摸屏, 最大存储扩展:32GB , 摄像头分辨率500万像素以上,屏幕分辨率:1280x800 ,支持超大字体,具有LED闪光灯;支持视频与图像拍摄,支持数码变焦,支持 PC数据同步。台108综合信息显示屏55英寸LED液晶电视,屏幕比例 16:9,支持格式 1080P , 面板类型 VA(软屏),物理分辨率 1920*1080机身具有HDMI接口、内置RF In(Terrestrial/Cable Input)接口1 、耳机接口、USB接口,支持移动硬盘容量 最高支持5V/1A的输出规格、支持音频格式 MP3和持图片格式 JPG;支持1080P视频播放台1表7 3性能指标表模块功能项指标网络3G/2.5G双模网络12KBps(GPRS)、100KBps(3G)Wifi传输802.11G卫星定位GPS至少支持三颗卫星即能定位摄像头多路支持两路输入,两路独立上传服务器红外全黑情况下30米能够看清人的动作清晰度300线以上速度性最高1帧/2秒以上图像分辨率320*240图像采集频率最高30帧/分钟,正常1帧/分钟图像格式JPEG图像大小约20KB屏幕彩色液晶15吋存储固态存储不小于8G处理能力低功耗CPUARM低功耗双核处理器系统平台嵌入Linux 多线程支持,支持JavaUI开发系统接口TCP长连接字节扩展协议能够与监控平台互联互通电源不间断电源30分钟以上断电续航能力信息交换与广州港务局实施信息交换能接收来自广州港务局小船监管平台发布的图文信息,并且能够在即时显示在终端屏幕上,同时终端可以对信息进行回复.AIS对接对接AIS接收机接收、解析、收集AIS信息表7 4船载智能终端接口参数表接口功能参数接口类型电源输入24V 2A航空接口对外供电12V 2A /24V 1A航空接口信号卫星天线GPS高频接口3G天线GSMBNC接口AIS输入485串口输入航空接口Wifi天线2.4G高频信号SMA接口传感摄像头模拟视频信号支持两路切换式BNC接口电平控制线/12V2A电源航空接口显示器模拟VGA信号航空接口4线触摸屏/电源12V航空接口输入设备4线电阻屏触屏输入九、关于项目费用以下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投标时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一)系统接口和联调费用涉及第三方系统由原系统供应商提供接口标准并协助配合进行联调,相关费用记入投标总价。(二)培训费用包括不少于三次培训。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的工资、补贴等人工费、差旅费、餐费、交通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三)第三方系统安全测评服务费用★支付给第三方安全测评公司系统安全测评服务费用为中标价的3%以内,记入投标总价。(四)验收费用指内部验收和竣工验收 ,包括专家费、会务费、餐费、交通费、验收材料制作费等相关费用。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1)★软件系统质保期为1年,自系统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2)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3)投标人的项目管理人员及主要设计人员在整个项目工作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并保证在未来1年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4)所有系统须由投标人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用户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投标人必须承诺在项目完成验收时须提供给采购人的技术文档?用户需求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方案?功能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包含编码方案)?系统维护手册?用户操作手册?测试报告?程序源代码(不包含采购清单中数据库、操作系统软件及硬件设备源代码)6)投标人提供的用户手册和操作手册应满足以下要求:?规范性:用户文档描述规范,有版本控制和修改记录?符合性:用户文档、需求和设计文档应高度符合?完整性:用户手册内容基本完整,对具体操作的说明比较详细?一致性:用户手册的描述与软件的实际功能基本一致,对重要功能的说明比较全面。用户手册中具有产品版本号描述?易理解性:在用户手册中,应对主要操作提供图例和文字说明,便于用户理解操作内容?实例说明:用户手册提供详细的应用实例7)所有文档资料除纸质外均必须提供光盘介质。第四章验收、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一、验收为了保证系统能够满足最终用户的实际需求,采购人将指定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系统进行内部验收、竣工验收及最终验收。1、内部验收系统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实施完成后进行内部验收。系统内部验收将由投标人、采购人共同完成。目的:验证合同内容的完成情况及与设计的符合程度。一是由用户组织对照系统的测试方案和系统功能要求逐项进行测试、检查,并对系统功能实现、可靠性、开放性、标准性、可扩展性进行初步确认,二是提出验收意见,并提交内部验收报告。检查:审查技术文档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测试:根据需求分析、技术方案及其他设计文档,逐项测试各分项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核对实际运行效果与技术文档中描述的符合程度。内部验收后,各方签署《系统内部验收报告》,作为系统进入试运行的依据。若系统内部验收未能通过,则投标人应就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进行排查,待问题全部解决后申请重新验收。2、竣工验收系统试运行合格后进行验收,验收的参加单位由采购人、投标人组成。目的:验证工程是否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项目建设要求。检查:核对技术文档的完整性。测试:根据工程需求分析、技术方案及其他设计文档,逐项测试各分项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核对实际运行效果与技术文档中描述的符合程度。系统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方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各相关方签字盖章。系统竣工验收时,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全部系统文档资料及软件源码的最终版本。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终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通过系统第三方安全测评后,报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进行终验。二、售后服务1、要求投标方具有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和完整的服务体系。在免费一年维护期内,投标方提供1小时之内的响应与技术支持服务。能够按照故障的不同级别,提供不同的解决方案。2、质保期内投标人必须提供7x24小时服务,并在2小时内对招标人所提出的要求做出反应,要求4小时内排除故障或到达现场给予技术支持,在一个工作日内保证系统恢复正常运行。3、在质保期内,系统发生故障时,投标人须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或赶赴现场,排除故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4、为确保最终用户的利益,投标人对提供的软件系统提供一年免费质保,时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软件系统出现运行故障,投标人应对该软件系统进行免费修复。三、用户培训1、投标人免费为采购人和最终用户进行2次技术培训。2、培训方式分为用户实施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用户现场培训是对最终用户进行的软件操作培训;集中培训为集中为招标方维护人员进行讲座形式的培训和模拟使用。3、系统培训应使各使用单位、维护单位尽快掌握软件系统的操作方法和规范流程,保障系统移交后的合理使用、维护和正常运转。减少系统故障率,提高系统运行效率,保障系统的可靠运行。培训课程应包含尽可能多的系统知识和使用、维护常识等,并使参加培训的学员能够达到独立使用和基本维护能力。4、培训对象:平台维护与使用人员。5、投标人需提供培训教师及教材,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所有的费用必须分别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第五章付款方式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1、项目启动款35%: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申请支付合同总额的35%。2、硬件现场验收款30%:系统硬件到现场,招标人组织硬件系统功能性验收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申请支付合同总额30%。3、项目内部验收款25%:系统开发完毕交付使用后,招标人组织系统功能性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申请支付合同总额25%。4、项目竣工验收款10%:系统试运行2个月,如试运行期系统运行正常稳定,达到用户要求,则双方在试运行期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最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中标人提出申请,并提供银行开具合同总额的5%的一年期免费维护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申请支付合同总额10%。质量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满壹年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第三部份附件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以下所附合同主要条款。附: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登记编号:技 术 开 发 合 同 书项目名称: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甲方(委托方): 广州港务局乙方(受委托方): _______ 签订地点:广州签订日期: 2012年 月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和乙方投标承诺,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开发,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一、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一)技术目标: 。(二)技术内容: 。(三)项目开发完成、双方进行最终验收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文档和资料:1. 用户需求说明书;2.系统概要设计方案;3.功能规格说明书;4.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5.数据库设计说明(包含编码方案);6.系统安装和维护手册(包括系统配置手册、系统参数列表);7.用户操作手册;8.测试报告;9. 程序源代码(不包含采购清单中数据库、操作系统软件及硬件设备源代码);10. 。所有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使用手册等。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三、研究开发计划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项目的调研、开发、测试,并提交试运行。具体的研究开发计划详见合同附件。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一)资料清单: 。(二)提供的时间和方式:。(三)其他协作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上述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五、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开发项目总费用:人民币 元(¥ )。该费用包括本开发项目的需求调研、系统分析、设计、编码、安装调试、评审验收、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费用,合同执行期间费用总额不变。(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申请支付合同总额的35%。2.系统硬件到现场,招标人组织硬件系统功能性验收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申请支付合同总额30%。3.系统开发完毕交付使用后,招标人组织系统功能性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申请支付合同总额25%。4.系统试运行2个月,如试运行期系统运行正常稳定,达到用户要求,则双方在试运行期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最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中标人提出申请,并提供银行开具合同总额的5%的一年期免费维护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申请支付合同总额10%。质量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满壹年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六、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一)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更;(二)。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天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八、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的方式本项目开发完成,乙方以 方式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成果一式 份。交付地点: 。九、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此发生技术侵权纠纷的,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十、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甲方:1.保密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1.保密内容:所有标明“秘密”的资料;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开发及管理人员;3.保密期限: 永久 ;4.泄密责任: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十一、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 乙方 承担。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二、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一)专利申请权:【甲方】【乙方】【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权益分配方式如下: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1.技术成果的使用权:;2.技术成果的转让权:;3.相关收益的分配方式: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相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四)利用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的约定甲方有权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或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由 甲方 享有。相关利益分配方法如下: 。乙方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由 乙方享有。相关利益分配方法如下: 。十三、验收标准和方式(一)软件开发完成并测试通过后进行初验,按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和作为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二)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试运行,软件连续稳定试运行满2个月后,乙方书面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甲方在乙方申请之日起3工作日内组织终验。最终验收由【甲乙双方】【甲乙双方及有关专家(聘请专家由 甲方 确定竣工验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费用内)】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证明。十四、技术支持和服务(一)乙方负责免费培训1.培训目标:;2.培训内容:;3.培训时间及人员: ;4.培训地点:。(二)本开发项目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年 7×24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如需要现场服务,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甲方用户现场进行服务。(三)终验合格之日起年内,如遇软件升级,乙方免费提供支持。甲方要求新增加软件模块时,乙方可适当收费。(四)当甲方其它系统需与此次建设的 系统相关联时,乙方应无偿提供互联互通的技术支持,包括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的电话支持和提供相关接口的程序源代码等。此条款不受质保期限制。十五、违约责任(一)乙方逾期完成开发项目,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3‰的违约金。(二)若因乙方原因,使项目最终无法通过验收或超过15天仍未能完成开发任务, 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索赔。 (三)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支付手续,每拖延1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费用3‰的违约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逾期完成开发项目的理由。(四)甲方不能按要求提供安装调试环境,则工期顺延。(五)以上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费用的%。 十六、不可抗力(一)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十七、争议解决方式(一)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向 广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二)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广州有管辖权的法院。(三)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十九、其他(一)双方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二)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五)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合同附件(一)项目参数和指标;(二)项目研究开发计划;(三) 。1、委 托 方: 广州港务局研究开发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1.总则1.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遵循有关法律法规。1.2 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1.3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评标委员会2.1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2.2为了评标工作公平进行,参加评标的专家应实行回避制度。2.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3.1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2对于被拒绝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无须对投标人作任何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无效及废标5.1 具体要求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中有关要求。出现废标和投标无效时,按规定填写说明情况后,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6. 保密6.1除响应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任何时候任何投标人在招标结果宣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询问评标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6.2凡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7. 评标原则7.1评标委员会将遵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择优定标。附: 评标文件1评标须知1.1.评标委员会的每个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回避:1.1.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1.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1.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1.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2.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1.2.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2.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3.关于评标方案1.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1.3.2.评委应认真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1.3.3.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1.4.关于评标1.4.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整个评标工作的进度,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4.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4.5.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1.5.关于纪律和守则1.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1.5.3.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1.5.4.每个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1.5.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1.5.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6.关于评标责任1.6.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1.6.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流程2.1.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2.2.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2.3.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定2.4.报价响应性评定2.5.原型演示及答辩评估2.6.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评标方案3.1.中标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3.2.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3.2.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共同就每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2.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应作投标无效处理:(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二)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2.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分。3.2.4由评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性检查,未能全部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3.3.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3.3.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3.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 ,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3.3.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3.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3.4.商务部分响应性评估3.4.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4.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3.4.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4.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3.5.价格响应性评估3.5.1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5.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20分。3.5.3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人报价)×2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由此算出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3.5.4 评委检查每个投标人的价格评分计算情况,确认“价格得分”。3.6.演示答辩3.6.1由有效投标人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评委根据其原型演示及答辩表现,依据以下第4点的“表四、演示答辩响应性评估表”中的“评审内容”进行演示答辩评分,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3.6.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评分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演示答辩评分。3.7.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7.1.综合评估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评估因素技术商务价格原型演示及答辩评估权重402520153.7.2.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原型演示及答辩得分;3.7.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3.7.4.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4评标表格表一、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87投标人:审查结论(投标有效或投标无效):说明:以下表格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被视为投标无效。审查类别审查内容是否符合不符合项说明重要指标要求(检查重要指标要求一览表)商务部分(第一部分3.1点等)技术部分其他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是否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未附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其它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表二、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87投标人: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40)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得分15需求分析广州港务局信息化建设现状、项目必要性、和功能需求理解分析程度,表述清晰、完整3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对项目系统建设范围理解清晰、准确,总体设计方案设计严谨、先进合理,具有完整性、可行性和实用性3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软件系统架构与项目系统建设用户需求紧密相符3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AIS数据整合服务需求分析3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数据交换与共享服务需求分析3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0设计方案响应情况系统总体框架设计3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小型船舶智能监管平台设计方案4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小型船舶公共服务平台设计方案4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小型船舶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设计方案4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AIS数据整合服务模块设计方案3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与外部系统的数据接口和交换服务设计方案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方案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项目实施计划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质量保证计划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培训计划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技术响应与服务计划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表三、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87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25)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5企业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1、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得3分,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得1分,其他得得0分;(按得分最高计算,不累加)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没有得0分。1投标人2011年度在广州纳税(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提供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是,得1分;否,得0分。7人员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1分,初级职称或无职称得0分;2、项目组人员配备:除项目经理外,每增加一个高级职称,加1分,最多加3分;3、项目组机构设置合理性,1分: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8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开发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要点包括签约项目名称、研发内容、时间、金额和双方盖章)2009年以来,具有单个项目金额60万或以上软件系统开发经验,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其中如有项目属于水路交通运输信息系统开发的,每个加1分,最高加3分。42011年经营业绩情况(单位:元)1、2011年,企业营业额750万元或以上,得2分;等于或大于500万元,少于750万元,得1分;等于或大于200万元,少于500万元,得0.5分;少于200万,得0分。2、2009-2011年,企业连续3年盈利的,得2分;连续2年盈利的,得1分;没有连续盈利的,得0分。表四、原型演示及答辩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87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15)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3投标系统方案讲解情况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6小型船舶智能终端成品演示情况(参见表7 3性能指标表)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采用PPT形式演示的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3讲解AIS数据整合方案情况(参见需求企业信息管理中相关内容)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演示与外部系统的数据接口及交换服务及整合方案情况(参见小型船舶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功能要求)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采用PPT形式演示的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第三章 样表格式附件1-1投标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根据贵方发布的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IT2012-ZB0487),本人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1.项目投标总价见所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格”。2.我方郑重承诺:除《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移动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年 月日附件1-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合计价格(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备注12345总价格(小写)大小写应一致总价格(大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87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差异差异原因(若无差异,此表留空) 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87序号内容提要响应章节投标人须将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号指标响应的章节和页码填写此表。 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5、营业注册执照号: 6、公司简介(自行描述)7、公司财务情况:年份年营业总值(IT业务)总净利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200920102011二、 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IT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公司标记样本 公司公章样本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盖章):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投标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具有认证资质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姓名部门和职务职责常住地获得认证资质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附件1-8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序号工程名称规模/造价完成时间选用系统产品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此表可延长)附件1-9详细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说明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产品详细报价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及性能说明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2、请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提供了该产品的销售许可证明,如有请标注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87序号项目投标人承诺备注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情况(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情况: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2保修期后售后服务3培训方案(可用附页)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87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售后维护和培训项目说明价格备注总 计(此表可延长)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清单》中相关内容页见页见页见页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 至 页。(此表可延长)填表说明: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 附件2-1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参加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的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2-ZB0487)政府采购活动。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领取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二、提交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三、依法参加开标、唱标等活动;四、对不合理对待提出由委托人确认的质疑函、投诉书;五、参加政府采购合同谈判;六、办理交货、参加工程验收、提供服务。上列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和代理权限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委托人予以承认,产生的权利归委托人享有,义务由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共同承担。委 托 人(公章):2012年 月 日 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我方为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小型船舶智能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2-ZB0487)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已于 年月日以_____方式划入你方帐户。附件为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负全部负责。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 标 人(法人公章):地址:投标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