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混合动力型系列挖掘机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智能混合动力型系列挖掘机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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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公开日期:2012-10-9 文章录入:开发区(凤城镇)
内容概述:
徐州恒天德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混合动力型系列挖掘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徐州恒天德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履带式智能混合动力型系列液压挖掘机5000台(30t以上)项目。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丰县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华张路东侧、S321 省道(丰沛公路)北侧,占地面积198019.4m2,项目西侧450米处为尹庙,南侧200米处为程老家。本项目建设智能动力混合型挖掘机生产线,生产330、370和400型挖掘机,总计将形成5000台/年的生产能力。项目新增定员1000人,生产车间有效工作日为251天,主要生产车间采用一班制,年平均工作时数1860小时。本项目预计施工期24个月。
(二)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有尹庙、尹庄、洪庄、张阁村、程老家等村庄,以及复新河、丰沛运河、沙支河等河流。目前项目拟建地的西南侧有尹庙村的零星居民,已列入整体搬迁至新农村安置点计划,根据搬迁承诺,该村将在2013年8月底完成搬迁,因此项目建成后,周围200m范围内不存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无珍稀植物和名树古木,未发现珍稀野生动物,基本为企业、工业预留地或农田,生态环境较为单一。
2、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河流复新河、丰沛运河、沙支河有机污染较严重,主要原因是:①复新河以西部分虽丰县康达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但因部分企业废水和城区等生活污水未全部接管处理,排入了复新河,直接导致丰沛运河和复新河受到污水的污染;②沙支河水质超标,主要是农业面源和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废水所致。
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的要求,不存在超标现象。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中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区域的土壤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表1的二级标准,区域土壤质量现状良好。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对焊接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本项目在车间内设集气罩,将烟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对抛丸粉尘设有配套的除尘设施,为旋风除尘器+沉流式滤筒除尘器二级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部件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水旋式漆雾处理装置,并设活性炭吸附处理。流平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RTO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对腻子打磨产生的粉尘,由自吸尘设施抽出,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此外,部件手工打磨以及整机喷涂产生的废气以无组织性质排放,对打磨产生的含尘废气,车间内设轴流式风机加强通风;对整机喷涂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风机经活性炭纤维吸附后排放。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处理措施可行。
2、水环境: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机加工废水、喷漆室喷淋废水、整机清洗废水及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其中,喷漆废水单独设处理装置,经过pH调节——絮凝沉淀——气浮——砂滤——碳滤后达标接管;其他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进入清洗废水处理系统,其处理工艺主要为pH调节——絮凝沉淀——气浮,后接管;生活污水设化粪池。上述废水经处理后均能满足接管标准,接管进入丰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尾水排放复新河。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强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并对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中,废乳化液、漆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徐州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置。废铁屑、焊渣等收集后均外销给废品收购站,可作为其他工业生产的原料再利用。其他废物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所有固体废物不排放环境。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本项目生产车间、仓库、固体废物堆放场所特别是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水处理设施以及管道等,均采取防渗措施,减少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性。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影响预测表明:在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对空气、水环境的影响,不会造成空气及水环境功能下降。
(2)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原有项目的排污情况,确保废气、废水排放达标,危险废物不外排环境,不会对破坏原有环境的功能。
(3)公众参与
评价单位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和网络公示的形式,对附近居民进行了调查,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意见要求。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于项目的建设均持支持的态度,并且对本项目的建设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格依法完成施工,依法审批。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工程建设不存在制约性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因素,工程建设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只要建设单位认真做好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产生的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很小的,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建设可行。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异议或建议时,请在本公示发布起10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与环评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李先生(恒天德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976

联系人:翟先生(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
 
更新时间:2012-10-9 1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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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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