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度奉化区行政事业单位印刷采购实施定点管理的通知
关于2017—2018-度奉化区行政事业单位印刷采购实施定点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国有投资公司,各社会团体:
根据《奉化市政府采购定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2017—2018年度奉化区行政事业单位印刷采购实施定点管理(以下简称“定点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采购的范围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印刷采购业务全部纳入定点采购管理。
(二)定点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和印刷价格。定点印刷供应商的有效期为二年,自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底止,有效期满后,重新招标确认。
(三)采购人必须在定点范围内择优选择供应商印刷。单次印刷预算或年度计划性单项印刷预算(如月刊、季刊等重复性同类印刷品按一年计算)3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另行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招标采购。
二、定点采购的实施
(一)公布的印刷费价格(含送货上门费用)为有效期内最高限价。各采购人可根据自身印刷业务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最高限价内与印刷定点供应商协商实际印刷价格。入围的彩印类印刷企业可承接彩印业务(含3000印数以下),也可承接普通印刷业务;入围彩印3000印数以下广告公司仅承接彩印3000印数以下彩印业务,入围普通类印刷企业的仅承接普通印刷业务。
(二)定点的彩印类印刷企业的彩印费实行最低印数保底计费(不足3000印按3000印计费);定点普通印刷企业的印刷费实行最低印数保底计费(不足1000印按1000印计费);定点的广告公司彩色印刷3000印数以下的印刷费价格按彩印类实际印数计算,另加每个A4版面或每个16K版面设计费70元(最高限价)。各采购人应事先统筹尽量集中印刷,避免因印数少而增加印刷费用。
(三)印刷品的价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集中支付上线单位)或单位自行支付(非集中支付上线单位)。
(四)供应商定点印刷品价格的组成:
1.定点印刷品价格组成=印刷纸张实际成本+版费+装订费+糊工费+印刷费(此价格作为最高限价)。
2.纸张实际成本=纸张实际进价*1.12(按印刷企业实际纸张进货价计算。如果印刷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将被拒绝入围;或在定点入围期间被查实的,将取消定点资格)。
3.版费:包括制版材料成本、排版费、制版、打字费等。
(1)单色印刷:4K菲林片24元/张,8K菲林片12元/张;16KPS版每版为10元,8KPS版每版为15元,4KPS版每版为30元。
(2)多色印刷:包括设计和打样的(采购人提供意想,设计由定点印刷供应商负责):4K菲林片70元/张,8K菲林片35元/张;8KPS版每版为13元,4KPS版每版为26元。3000印数以下按实际印数结算的另加每个A4版面或每个16K版面设计费70元(最高限价)。
4.装订费:热熔胶、穿线、骑马、平胶。精装根据纸质材料和装订工艺的不同,由采购单位与印刷厂协商确定价格,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1)热熔胶装订(包括折页、配页费用):0.5元/本(5贴以下),每增加1贴加0.03元;
(2)穿线装订:0.15元/贴(穿线装订的热熔胶装订费另加);
(3)骑马钉装订:0.06元/本(3贴以下),每增加1贴加0.02元;
(4)平胶装订:0.3元/本;(含数纸、分本、上胶、帖头纸等)
(5)精装:根据纸质材料和装订工艺的不同,由采购人与定点印刷供应商协商确定价格,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装订以500本为一限,不足500本的以500本计费。
5.糊工费:指信封、档案袋成型加工环节费用。信封每只为0.03元,档案袋每只为0.30元(含穿线、锁眼、糊工)。
6.印刷费:是指除版费、装订费、糊工费以外的印刷企业生产费用、销售费用、税金、耗材等所有费用及合理利润。(印刷定点企业不得再收取除定点印刷品价格组成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1)4K、A4单面、单色印刷费用4K:0.05元/张,A4:0.03元/张。包括除版费、穿线装订费、糊工费以外的定点印刷供应商生产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合理利润。
(2)印刷费依据定点印刷供应商的中标报价按实际印张数计算。①单色印刷4K:0.05元/张、A4:0.03元/张 (多色印刷时,按印色数乘投标报价)。印刷品价格按上述规定按实计价,其他因素如急件等均不再加价。(印刷定点的印刷费实行最低印数保底计费<不足1000印按1000印计费,彩色印刷以3000印为最低限印数>)。②彩色印刷3000印数以下的印刷费价格按彩印类计算,另加每个A4版面或每个16K版面设计费70元(最高限价)。
(3)双色以上印刷品按每增加一色或冲压(全张),增加印刷费一印张计算。
(五)印刷品完工后,采购人必须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验收。
三、定点采购的监督管理
(一)各采购人必须严格执行印刷定点采购管理办法,擅自到非定点单位印刷的,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
(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对印刷定点供应商和各采购人印刷定点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定点管理实施期间,如发现定点供应商弄虚作假、印刷品质量以次充好、不按规定计算印刷品价格、拒绝承接小批量印刷业务等违规操作行为的,经查实全年二次及二次以上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1)取消当年定点印刷供应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2)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2017年7月—2019年6月底奉化区印刷协议定点供应商情况表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17年7月11日
*******b*******.doc">奉财政发〔2017〕40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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