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杨树岭乡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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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杨树岭乡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平县杨树岭乡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JPZFCG-JZXCSCG-2020-18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建平新闻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8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PZFCG-JZXCSCG-2020-183
项目名称: 建平县杨树岭乡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19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19元
采购需求: 垃圾清运工程、长城墙、阶梯墙、绿化、硬化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 2020年11月24日开工至2021年4月30日竣工 (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而定,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人员资格及其他要求:供应商须 同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 供应商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贰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 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 、劳务员 须持证上岗,项目班子成员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 )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要求,在政府采购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建平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委办发【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凡招标项目结束后,必须报建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 ,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建平新闻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113.230.236.116:5003/index.html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8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六、开启
时间: 2020年11月18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报名)的其他说明: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在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应于 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 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下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wy155*****987@163.com注:发送主题应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授权人电话 ”,格式及主题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资料不予接收), 并及时通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无效。
2、领取招标文件(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算起);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平县杨树岭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建平县杨树岭乡宝地街024号
联系方式: 138*****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荣田尊府北门一路顺物流西20米
联系方式: 155*****987
邮箱地址: wy155*****987@163.com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朝阳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工
电   话: 155*****987
朝阳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辽宁省朝阳市区县用户-建平县
2020年11月2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175799ff21f-6f2f" target="_blank">最终-杨树岭农村环境整治 (1).pdf

标签: 农村环境整治 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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