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一中综合楼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一中综合楼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一中综合楼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一中综合楼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35.888116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一中综合楼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清单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6、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供货安装能力,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无息)。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11-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地址: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天门大街2909号 |
联系人:田科长 | 联系方式:138*****96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双龙路1003华城丽景湾西门南邻 |
联系人:周光磊 | 联系方式:188*****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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