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矿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2017-2-安全费用物资之安全监测系统材料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珲矿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2017-2-安全费用物资之安全监测系统材料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珲矿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2017年2月安全费用物资之安全监测系统材料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发布于:2017-02-23
谈判采购邀请函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受珲矿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的委托,对2017年2月珲春矿业集团安全费用物资进行谈判采购,现邀请具有物资供货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珲矿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2017年2月安全费用物资之安全监测系统材料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JMY-H17G-02
三、采购范围与数量:安全监测系统材料(明细见采购文件第2章),共1个标包。
四、采购预算与单价:采购单价不超过上次采购合同单价,或与当前市场价格相适应,并为采购人所接受。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3月15日 12时40分-13时00分吉煤集团三楼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与地点:2017年3月15日13时00分;地点同上
七、供应商资格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⑵具备供货履约、技术服务能力;
⑶国家或行业有要求的,应通过相关认证、生产或入网许可、煤安证及防爆隔爆合格证;(无以上要求的货物不需提供)
⑷信誉良好,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约违纪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八、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络获取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将法人代表身份证、受托人或经办人身份证、营业经营证照、企业或产品相关资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mnyzb2015_2016lyy@163.com;编制并携带响应文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谈判会议(响应文件参照本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编制)。
本项目不收采购文件费。
九、付款方式:供方与需方协商确定。最终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本项目要求谈判前缴纳谈判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并须在谈判成交后、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从谈判保证金中扣除):
中标或成交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成交服务费计取费率为1.5%;
中标或成交金额在100万-5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部分,中标或成交服务费计取费率为1.1%;
中标或成交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部分,中标或成交服务费计取费率为0.8%。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硅谷大街支行
帐号:1572 2942 3175
采购人:珲春矿业(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
联系人:李楷 电 话:
办公地址:珲春市珲春街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988号吉煤集团11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邮编:130012
邮箱:jmnyzb2015_2016ly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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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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