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家峪小流域2012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彪家峪小流域2012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澧县彪家峪小流域2012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彪家峪小流域2012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澧发改招[2012]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澧县水土保持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澧县彪家峪小流域2012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2招标编号:HNTJZB-CD2012-039

  2.3建设地点:澧县王家厂镇

  2.4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平方公里

  2.5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6 总投资规模:约175万元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理定价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88号文公布的《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施工企业。

  3.4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应满足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项目,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

  职工;

  3.5近5年内有2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6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开标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施工项目建造师)必须参加,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建造师)于2012年 10 月 15 日至2012年 10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⑦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⑨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原件); ⑩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附后)。上述资料验原件,除单位介绍信、委托书、诚信承诺书留原件外其它资料留存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具体按湘水办【2011】36号文件附录1【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澧县水土保持局

  地  址:澧县城关镇

  邮  编:415000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9*****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常德市国源小区G栋二单元404室

  本项目联系邮编:415000

  本项目联系人:廖建强  王高立

  本项目联系电话:****-*******

  本项目联系传真:****-*******

  本项目电子邮箱:hntjzb@163.com

  附件  诚信承诺书(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已全面阅读并理解本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现自愿就参加上述工程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2.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4.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转包或挂靠施工,若需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保证招标人免于承担因我公司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收行政和法律处罚,同意终止合同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6.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保证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按约定进行考勤,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招标人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同意由发包人从月进度支付款中暂扣该月应付款项的3%作为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我公司每月月底向发包人书面报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如有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同意由发包人在工程价款中代付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9.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规定接收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湖南省水利厅申报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除非招标人同意,我公司自愿放弃参与招标人今后组织的任何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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