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正阳县2020-度业务装备、审判服、警服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公告]正阳县2020-度业务装备、审判服、警服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正阳县2020年度业务装备、审判服、警服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正阳县2020年度业务装备、审判服、警服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正政采招【2020】129号
2、项目名称:正阳县2020年度业务装备、审判服、警服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A包:390000.00元
B包:430000.00元
4、最高限价:A包:390000.00元
B包:430000.00元
5、采购需求:A包:庭审语音识别系统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B包:审判服、警服装备,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盖章)。
1.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或上个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措施》(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增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一年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5、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7、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CA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3日08时00分至2020年11月9日18时00分,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使用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于2020年11月24日09时00分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于2020年11月24日09时00分前将U盘存储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mdtf格式)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1月24日09时00分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CA数字证书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从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正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正阳县建设路
联系方式:155*****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
联系人: 安先生 联系电话:181*****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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