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改造询价公告
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改造询价公告
采购人: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和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拟对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所需的部分设备进行采购及改造,现进行国内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改造;
2.项目地点:位于示范区高研路南段以西、河堤路以北;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主要是针对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范围内需要的部分设备进行设备采购及改造;
4.工期要求:接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最高限价57万元(大写:伍拾柒万元)
二、采购方式:询价,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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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造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潜水混流泵 | 350QH-40(-2)37KW-1450R/MIN | 套 | 2 | 原设备: | |
2 | 泵筒 | ¢=500mm,H=2m(5段),H=1.2m(1段) | 套 | 2 | 原设备:¢=500mm,材质:铸铁 | |
3 | 铸铁镶铜 | 铸铁镶铜1400×1400 | 套 | 2 | 原设备:手动启闭机 | |
4 | 出水速闭 | 1400*1400 | 套 | 1 | 原设备:铸铁镶铜方闸门1400×1400 | |
注:以上设备改造必须利用本项目已购的设备进行改造,阀门要求使用江苏天雨或同质,潜水混流泵要求使用上海连成或同质。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价人在近三年内具有承接类似项目业绩;应具有类似商品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能力以及经验。
8.投标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五、报名需携带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需提供竞价材料的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4.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5.近两年内(2018年1月1日起)在陕西省内有三个以上同类材料供应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6.竞价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或“信用中国”网站竞价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检查原件,以上除留第2项原件外其他留存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未携带原件不予办理报名。
六、报名、询价文件领取及报价时间要求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0日24:00止
地点:杨凌示范区农科大厦20518室(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77*****734
七、为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建立城投公司采及招标工作投诉举报平台。
联系人:徐晓娟
电话:********
邮箱: ********58@qq.com
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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