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5274]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JG2020-5274]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2.
2.1招标范围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南粤公司”)为企业法人性质,所属高速公路项目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性质为事业单位法人,分别为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含粤境管理处)、广东江肇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广东省南粤交通揭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含潮州东建设管理处)、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含仁新管理处、新博管理处)、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含新阳管理处、阳化管理处、化湛管理处)、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含龙连管理处、连英管理处、英怀管理处)、广东省南粤交通河惠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大丰华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粤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东雷管理处、吴川支线管理处、南三岛管理处)(以下统称:“高速公路项目”),并控股
结合省南粤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工作,其中省南粤公司出具公司法人合并(本部及和前期筹建办公室)及合并所属单位的企业审计报告、高速公路项目
本项目为地点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所在地,工作内容如下:根据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及上级主管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对省南粤交通及各所属单位(含分段管理处)编制企、事业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并按照上述主管部门、单位的要求出具包含但不限于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审计情况说明书及其他报告或报表。
2.2
标段 | 项目地点 | 工作内容 | 资质要求 | 服务期 |
QT-JSSJ | 项目所在地 |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及省交通集团要求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出具包含但不限于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审计情况说明书及其他报告或报表。 |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财政部门发放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列入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18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 | 2020年度;如履约情况良好,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但续签时限不超过2年(截止至2022年)。 |
注:中标单位需与省南粤交通及所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财务、人员、办公场所、信誉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5投标人须在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未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4.2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质料不再另行收取制作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电汇形式)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5.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6.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7.
邮编:510623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qq.com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描述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2012年底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负责交通建设投融资以及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目前,公司负责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共
根据有关要求及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身实际需求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含管理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进行招标。
二、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作为交通投融资主体,负责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本部为国有企业,所属各政府还贷公路项目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了《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有关规定。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要求将事业单位报表进行报表项目转换,再以转换后的企业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报表。
三、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及上级主管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对公司及各所属单位(含分段管理处)编制企、事业财务决算报表的进行审计,并按照相关要求出具但不限于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审计情况说明书及上述主管部门、单位要求出具的其他报告或报表。
时间要求:预审时间为每年的12月上旬前;实施审计时间为每年的1月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单位明细表 | |||||
序号 | 层级 | 项目名称 | 单位性质 | 报表类型 | 报表性质 |
1 | 1001 |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合并报表 | 企业合并报表 | |
2 | 1002 |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部) | 企业法人单位 | 企业报表 | 企业报表 |
3 | 1003 | 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4 | 100301 | 韶赣高速公路粤境段管理处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5 | 1004 | 广东江肇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6 | 1005 | 广中江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7 | 1006 | 广东省南粤交通揭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8 | 1007 | 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管理中心单户及法人合并) |
9 | 100701 | 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潮州东建设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10 | 1008 | 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11 | 1009 | 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管理中心单户及法人合并) |
12 | 100901 | 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仁新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13 | 100902 | 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新博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14 | 1010 | 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管理中心单户及法人合并) |
15 | 101001 | 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新阳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16 | 101002 | 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阳化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17 | 101003 | 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化湛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18 | 1011 | 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管理中心单户及法人合并) |
19 | 101101 | 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龙连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20 | 101102 | 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连英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21 | 101103 | 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英怀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22 | 1012 | 广东省南粤交通河惠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23 | 1013 | 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24 | 1014 | 广东省南粤交通大丰华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25 | 1015 | 广东省南粤交通粤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管理中心单户及法人合并) |
26 | 101501 | 广东省南粤交通粤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东雷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27 | 101502 | 广东省南粤交通粤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吴川支线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28 | 101503 | 广东省南粤交通粤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南三岛管理处 | 管理处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29 | 1016 | 广东省南粤交通中海油能源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单位 | 企业报表 | 企业报表 |
30 | 1017 |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单位 | 企业报表 | 企业报表 |
31 | 1018 | 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单位 | 企业报表 | 企业报表 |
32 | 1019 | 深中通道管理中心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33 | 1020 | 黄茅海跨海通道管理中心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 事业法人单位 | 企、事业报表 | 企业报表、事业报表 |
附件2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财政部门发放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列入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18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 |
注:附录1所要求资质条件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款规定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注册时间不少于10年,担任过审计合同的工作负责人,且审计项目应为交通运输行业财务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 |
主要技术人员 | 10 |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
注:
项 目 | 要求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因项目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
注:附录3所要求资质条件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款规定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附件3
双信封的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以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人编制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如有);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办公场所所在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工作实施方案(A):25 分 其他因素(B):15分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C): 评标价:6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范围如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评标限价×97%。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工作实施方案 | 25分 | 具体工作方案 | 10分 | 根据完整情况及可操作的程度得6.0~10分。 |
事业报表转换的理解 | 10分 |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中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转换以及对南粤公司财务模式的理解。6.0~10分。 | |||
年度决算过程中应急机制 | 5分 | 对于年度决算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3.0~5.0分。 | |||
2.2.4(2) | 其他因素 | 1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的,得9分。 2.列入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18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前1-20名加6分、前21-40名加4分、前41-60名加2分。 | ||
2.2.4(3) | 评标价 | 6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60,E1=1.5,E2=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参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项目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2.2.1 |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 |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3.2 | 原3.2.2条款补充细化如下: 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时,各评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得低于该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值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商务评分(其他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技术评分(工作实施方案)按三项评分因素,对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如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值取小数点后取两位)合计得出技术评审得分。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6.2 | 增加3.6.2项: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9 | 增加3.9.3-3.9.6项: 3.9.3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各合同段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评标办法正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
(
(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
(
(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C。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
3.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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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评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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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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