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南阳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寿宁县南阳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寿宁县南阳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临床检验设备

采购单位寿宁县南阳中心卫生院
行政区域寿宁县公告时间2020年11月02日20: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慧、黄德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寿宁县南阳中心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寿宁县南新街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浩东157*****90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慧、黄德勇****-*******

项目概况

寿宁县南阳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ZX)2020-120

项目名称:寿宁县南阳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响应保证金

(人民币:元)

是否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手续

1

1-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台

300000

6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1响应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2.1 响应人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或响应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1.2.2 响应人自本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4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5.1本项目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发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5.2.响应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1.5.3响应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技术商务卷《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型号一致,否则在技术评审时将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报价无效)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2、询价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询价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询价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 3、询价小组对响应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响应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响应人后,如发现响应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响应人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响应人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

方式:1、现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我司办理现场报名,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寄报名: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www.fjszdzb.com/gmzbwjzn.asp)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fjszdzb_nd@163.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询价文件售价及要求:询价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帐 户 信 息:

开 户 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 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黄莉萍(标书购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南阳中心卫生院     

地址:宁德市寿宁县南新街61号        

联系方式:李浩东157*****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联系方式:刘慧、黄德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慧、黄德勇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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