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TZB2020ZC23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TZB2020ZC23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TZB2020ZC23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0ZC237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0.0万元
最高限价:26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260260餐饮服务负责本院机关食堂的整体服务保障工作。主要工作如下:(1)负责每周食谱的制定,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成本核算。(2)负责干警日餐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3)负责干警加班、值班用餐服务保障工作。(4)负责餐具和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及维护保养工作。(5)负责操作间、餐厅的整体保洁服务。(6)负责完成招标人交办的会务等其他临时就餐保障任务,并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7)负责库房的管理工作。(8)协助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餐饮服务保障有关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9:00-9:30分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2)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说明:供应商需为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格供应商,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3日 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详见其他。
方式:网上获取,详见其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配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公司电汇方式(必须为企业账户电汇至我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YTZB2020ZC237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157 号国投大厦 706 室,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锦州道支行,账 号:****************991(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ytzb2015@126.com(邮件主题为:YTZB2020ZC237 报名信息)。注:请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代理公司会将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节点作为最终报名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16时为收到投标单位报名邮件中显示的时间点。2、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放弃投标函》格式自拟。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9号东丽法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7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昭君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人民法院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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