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梨洲街道一标段及黄箭山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提升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关于2018-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梨洲街道一标段及黄箭山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提升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梨洲街道一标段及黄箭山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提升工程 已由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余发改基[2018]285号及余发改基[2019]23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余姚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及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余姚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2019-40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8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梨洲街道一标段及黄箭山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提升工程
2.2工程地址:位于梨洲街道黄箭山工业园区(杭甬高速以南)及黄竹线(杭甬高速以北)
2.3工程造价:约1400万元
2.4工程规模:①黄箭山工业园区(杭甬高速以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DN250PE实壁管1048米、DN315PE实壁管1673米、DN450PE实壁管325.5米、泵站(设计规模1500t/d)及路面拆除恢复等;②黄竹线(杭甬高速以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DN160PE实壁管76米、DN225PE实壁管50米、DN315PE实壁管1020米、DN450PE实壁管60米、DN560PE实壁管1056米、泵站(设计规模500t/d)及路面拆除恢复等;③黄箭山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提升工程DN200-1200钢砼管2640米及路面拆除恢复等。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2.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2018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梨洲街道黄箭山工业园区(杭甬高速以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2018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梨洲街道黄竹线(杭甬高速以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黄箭山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提升工程。其中2018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管道铺设、各类检查井砌筑、提升泵站施工、混凝土路面修复、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人行道修复、绿化修复等;黄箭山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提升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雨水管道铺设、各类检查井砌筑、混凝土路面修复、道路拓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增加第3.4条~第3.7条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格,/业绩,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作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按浙建[2019]8号及建办市[2019]50号文件执行)。
3.5 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3.5.1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5年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
3.5.2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信用信息栏中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且在公示截止日期内的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
3.5.3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
3.5.4投标人如为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纳入宁波市统筹管理的建筑业企业,经查询《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该企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未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如为人工工资支付担保未纳入宁波市统筹管理的建筑业企业,经查询《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该企业在余姚市未审核通过的。(工资支付担保按甬建发[2016]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信息录入及管理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
3.5.5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为临时建造师的;
3.5.6浙江省外企业未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通过的;
3.5.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5.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3.6本次招标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不足及更换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正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3.7本招标项目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具体按照《余姚市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余建发〔2017〕15号文件及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工程对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足及更换实行违约金制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将原第4.1条~第4.3条细化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附件为①招标文件,②招标图纸,③工程量清单。
4.2潜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3 本工程投标人自备计价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投标人应使用配套的2018定额余姚投标制作工具,余姚地区2018定额投标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120.27.233.179:8000/Detail/73502)
5.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月1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光盘。具体递交方式为:
5.2.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余姚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121.196.209.13:8080/login)(市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中的上传时间为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光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暂名)附楼4楼,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西环北路599号
联系人:马银辉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梨洲街道南雷南路328号合力大厦南楼22层
联系人:陈桑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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