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媒体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媒体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媒体宣传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03日10:00 |
预算金额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乔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华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 | ||
附件: | |||
附件1 | 清洁取暖宣传需求.docx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媒体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冬季清洁取暖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宣传引导,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拟利用有线电视传输网络,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通过有线数字电视顶盒系统EPG广告(附加开机画面、音量条广告及公益宣传游走字幕)对“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精神、安全知识进行实时、长效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取暖的认知度和规范操作的普及率,使安全常识深入民心、家喻户晓,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安全意识,真正实现安全供暖,群众清洁取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鉴于此项目推广平台只有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在聊城区域内独家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为了尽快达到宣传推广效果,特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宣传推广实施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西路1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03日 至 2020年11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乔女士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华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王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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