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2020-第一批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启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2020-第一批验收工作的通知
京科基金字〔2020〕20号
各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现启动任务完成时间为2020年6月的30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详见附件1)的验收工作。
一、验收工作调度阶段(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0日)
基金办向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发布验收工作通知,请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验收工作调整如下:
1.团队核心人员投入疫情防控一线的项目,原则上可自动延期至2020年12月参加验收;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10日17:00前将投入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情况及延期意向反馈联系人;逾期未反馈视为参加本批次验收。
2.受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于6月10日17:00前提交变更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参加本批次验收。
3.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可启动项目验收工作,具体组织工作如下。
二、验收项目工作组织阶段(2020年6月11日-2020年8月31日)
网上填报材料:自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7月13日,项目负责人通过市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填写提交验收材料。基金办将在市科委网站基金办专项工作页面对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公告。
集中会议验收:为更好地遴选优秀项目成果,促进联合资助基金项目成果价值利用,并加强对延期项目的督导,联合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对联合资助项目安排集中会议验收。参加集中会议验收的项目应于2020年7月13日前完成验收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接收纸质材料:完成上述工作后,项目负责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下载打印验收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由依托单位汇总后统一快递至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三、验收项目结论出具阶段(2020年9月1日-30日)
基金办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出具项目验收结论,并统一反馈依托单位。基金办将对本次项目验收情况在市科委网站基金办专项工作页面予以公告。
请各依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相关项目的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中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将记入市基金信用管理档案。
联系人:任倩、郭凤桐
地址:西城区广莲路1号建工大厦B座7层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北京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2020年第一批验收项目清单.xlsx
3.2017-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入围会计师事务所名单.xlsx
6.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2017年及以前立项项目适用)(模板).docx
7.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2018年及以后立项项目适用)(模板).docx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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