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高交会龙华新区展区设计及制作招标公告

第十四届高交会龙华新区展区设计及制作招标公告

第十四届高交会龙华新区展区设计及制作项目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华新区的委托,为第十四届高交会龙华新区展区设计及制作项目(招标编号: 0868-1247ZD216F(LHXQCG201233))采购所需的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交货地点

1
第十四届高交会龙华新区展区设计及制作
参数详见

谈判文件

1
签订合同后至2012年11月21日
用户指定

地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合格投标人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具有展览展示设计甲级资质及展览展示制作施工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3) 具有从事展览装饰工程业务三年以上的展览装饰服务(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4) 在深圳地区必须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非深企业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5)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6) 投标人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0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7) 在近三年内(即从2009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洽购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供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以上均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2年 10 月 10 日至2012年 10 月 19 日,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谈判文件每套(含图纸)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投标文件于2012年 10 月 23 日09:00时至0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兹定于2012年 10 月 23 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人洽购谈判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 10 月 22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杨小姐 谭路林

保证金联系人: ****-********/********-*** 彭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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