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委托就模具加工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招标文件公示期间为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五个工作日。
1.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模具加工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本项目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各类模具及微型挤、吹、吸、冲裁成型机组、微型热压室压铸机、微型注塑成型机等。
数量:一批。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只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3.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9.41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
3) 对于微型挤、吹、吸、冲裁成型机组、微型热压室压铸机设备,非制造商投标时,则必须取得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5.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3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联系人:吴家敏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6.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7. 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在2012年10月31日当天下午投标截止时间2:3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7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2:00~2: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楼 7号会议室
7.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9.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0.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电 话: (8620)
********-***、160
传 真: (8620)
********网 址: www.gmgit.com
联 系 人:谢伟立、向妍
采购人: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62号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