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南岸电力缆线下地(10kV音侨I、II回#001-#044杆)工程(重新招标)
龙江南岸电力缆线下地(10kV音侨I、II回#001-#044杆)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建友[2020]招第019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南岸电力缆线下地(10kV音侨I、II回#001-#044杆)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0]1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代建业主),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代建业主),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位于龙江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龙江南岸电力缆线下地(10kV音侨I、II回#001-#044杆)工程,工程费用为1920.3103万元;
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元(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伍万伍仟肆佰捌拾伍元整);
2.3招标范围:龙江南岸电力缆线下地(10kV音侨I、II回#001-#044杆)工程,包含①拆除15m杆5基,12m杆3基,13m铁塔2基,拆除导线JKLYJ-10KV-240,共计6*195m,导线JKLYJ-10KV-50,共计3*13m,电缆YJV22-10KV-3*300,共20m,拆除S9-50KV变压器1台,S9-160KV变压器1台,隔离开关2组,避雷器2组,拆除熔断器2组,拆除配电箱2台,台架2组,拆除普通光缆GYFTZY-24*1.5,共300m,普通光缆GYFTZY-48*1.5,共300m。②使用电缆YJV22-8.7/15KV-3*300,长计627m,电缆YJV22-8.7/15KV-3*70,长计55m,使用电缆保护管HFB175II,共计640m,HFB100II,共计150m,(其中N2-4,共10m,其中N2-8,共75m),全线需要包封并且接地母线通长进行敷设。其中40m需要破花砖并修复。使用电缆保护管MPP160-9.5,共计8*210m,MPP100-9.5,共计2*210m,进行非开挖。使用电缆保护管MPP160-9.5,共计4*80m,进行非开挖。新建STF13-B-4型混凝土工井共4座.安装故障指示器共5组。③新增YB-12-50KVA箱式变压器1座,YB-12-160KVA箱式变压器1座,两进四出环网柜1座,需均配套有接地和基础,箱式变压器还需围栏。④光缆部分:新敷设HFB100II长计2*15m(需要破并修复路面)使用普通光缆GYFTZY-24长计425m,普通光缆GYFTZY-48长计425m,共使用电缆保护管PE-Φ28共788m。安装24芯接线盒2个,48芯2个。⑤新立12M杆4基、15M杆1基、13M铁塔(带孔桩基础)1基,二进四出环网柜8台,安装630KVA箱变3台,80KVA箱变3台,安装隔离开关6组、避雷器6组、故障指示器6组、真空断路器2台,打6极接地7组、3级接地共4组,箱变和环网柜共12级接地14组。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5设备材料供应:中标单位(承包方)供应;
2.6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3.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近一年在国内电力工程(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1.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电力工程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4投标人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5投标人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经年检有效并注册在本公司,资质等级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上述有效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 0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1层)。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及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7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1层会议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单据原件,并提交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代建业主);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元洪路1号,邮编: 350300;
电话:****-********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1层,
邮编: 350003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谭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东街口支行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监察部
地点:福州市福清市元洪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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