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氢母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加氢母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1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20]11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加氢母站项目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2020-120317-26-03-001877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新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311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593.3万元,银行贷款:3717.7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26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新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加氢母站项目,建设规模为1260平方米,项目位于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内西南侧,建设PSA氢气提纯及加压、控制室等,本项目占地约11712m2,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建设2000Nm3/h小时高纯氢气产品气,主要用于为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供应保障,为氢能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建设6个PSA吸附塔(φ1200)及附属设备管线,4台氢气隔膜压缩机及1台往复式压缩机,1个配电室,1个综合控制楼,总投资额5311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路3369号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加氢母站项目施工,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加氢母站项目施工,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930平方米,最高高度11.55米,框架+抗爆墙结构,最高局部2层,最大单跨跨度7.65米,无地下,具体包含1个配电室、1个综合控制楼及大型化工设备基础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9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11月30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机电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至 2020年11月09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邮箱:jtgl2016@163.com。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在获取文件的同时,仍应当在获取文件时间截止之前登陆投标确认系统(原投标报名系统)录入信息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新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聂家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路3369号
邮政编码:300460联系人:石鹏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冯恩全(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5号
邮政编码:300384联系人:齐工电话:182*****669
传  真:***-********

日期:2020年11月0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新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石鹏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路3369号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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