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仿真植物墙扩建工程及仓储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高仿真植物墙扩建工程及仓储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天行审环建示[2020]110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明筑新材料有限公司高仿真植物墙扩建工程及仓储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高仿真植物墙扩建工程及仓储配套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西园路18号

三、建设单位:浙江明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新增年产210万m2/a高仿真植物墙的生产能力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注塑、挤出、造粒等

有机废气

经过滤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投料、磨粉

粉尘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

油烟废气

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于屋顶排放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Cr

NH3-N

隔油池、化粪池等。

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固体

废物

印刷

废丝网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资源化/无害化

塑料加工

废乳化液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印刷

水处理污泥

原料解包

油墨包装桶

原料解包

助剂包装袋

挤出、造粒

废滤网

废品外售

资源化

原料解包

塑料等包装袋

废气治理

废丝网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资源化

噪声

设备进行减震、隔声、消声等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171792 传真:839020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0年11月4日—11月10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0年1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仓储 扩建工程 植物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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