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纺织科技大厦工程招标公告

西樵纺织科技大厦工程招标公告

西樵纺织科技大厦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樵纺织科技大厦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樵纺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本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32685.6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6251.05㎡,地下建筑面积为6434.60㎡, 地上共25层,地下室2层,本工程总造价约为16175 万元。

2)招标范围:本工程实施总承包,包括西樵纺织科技大厦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室土建、上部土建、钢结构、幕墙及外装饰、电气防雷、给排水、消防、热水、弱电综合布线、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智能化电力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变配电房气体灭火、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水冷空调通风、多联式空调通风、防排烟、人防电气、人防给排水、人防通风、泳池设备安装、电梯设备安装及超前钻、基坑监测等工程(具体细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作为本项目的总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对分包工程的规定,禁止将上述内容中的主体及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如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室土建、上部土建),如承包方自身没有完成各专业工程须要具备的相应的专业资质的,承包方可将非主体及非关键性工作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施工,但分包单位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同意,如承包人未经业主同意擅自确定分包单位的,业主有权单方解除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承包方负责在总承包服务期内完成总承包工作方面的管理范围、义务和责任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费用包含在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中)。

3)计划工期及工期延误罚款:施工总工期为602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2012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预计交工日期为2014年8月。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延误一天罚款10000元。

4)工程地址:南海区西樵镇轻纺城东区、南方技术创新中心西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08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国内曾独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不少于8000万(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面积或金额为准)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供核实。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3、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金要求:3300万元或以上。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同级同专业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

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房屋建筑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年龄不超过55岁。

3)施工员:至少6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该单位的聘书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培训合格证书。

4)安全员:至少2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该单位的聘书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培训合格证书,且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造价员: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

6)材料员:至少1名,具有材料员证。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投标单位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自2012年1月起至今在佛山地区由本单位或其所在佛山地区分公司购买的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佛山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上述拟安排的人员自2012年1月起至今不得在异地购买社会保险,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7、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且相关证照原件齐全的投标文件。

(3)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递交相关资料,并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投标人自2011年1月起至今在国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问题(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 10月 11 日~2012年10月17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汇款帐号:****************6,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款人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款项来源:西樵纺织科技大厦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费)。

时间:2012年10月11日~2012年10月17日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2号窗(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2号窗)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六、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和投标文件
资料,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经西樵采购中心确认已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银行缴款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佛山市外企业还要提供驻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为佛山市外企业还要提供驻佛山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资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社保证明及评分时须递交的相关原件等资料备查。

2、递交时间:2012年11月2日 上 午 9 时00 分~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228会议室。

八、 其他
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参与开启投标文件前的身份证的验证程序(法定代表人与授权代理人同时出席开标会议的,除法定代表人须进行身份验证外,授权代理人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供招标人验证)。无法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资料。

2、佛山市以外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的真实性作出公证的有效公证书(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樵纺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潘伟昌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 系 人: 李英亮 苏锡坚

联系电话: ****-********

传 真: ****-********

2012年 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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