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取水头部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取水头部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取水头部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兴安盟发改委以“兴发改投字[2012]588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政府资本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兴安盟河海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取水头部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述
1.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取水头部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XHTC-FW-2012-180
1.2 项目概况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察尔森水库,设计供水规模为:近期20万m3/d、远期30万m3/d 。工程主要由取水头部、输水管线和水厂三部分组成。本次招标范围为取水头部施工监理。
2.计划服务期
自签订监理合同始,至本工程竣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3投标人监理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无违规、违纪处罚等不良记录;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10月10日~2012年10月16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中银城市广场D座四单元1202室)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30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上文件需要带复印件一份,相应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存复印件供资格后审时核查。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2年10月31日9: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盟河海供水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五一街翁根路38号
联 系 人:孙殿良
电 话:187*****658
传 真:****-*******
邮 编:137400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中银城市广场D座四单元1202室
联系人: 张利军 张志国 电话(传真):****-*******
邮箱: xhnmg@sina.com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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