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滕州市公租房维修养护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枣庄市】滕州市公租房维修养护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滕州市公租房维修养护工程(二次)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实施资格后审。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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