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采油厂长效隔采组合管柱、长效防倒灌插管式组合管柱等一批(二次)招标公告
第九采油厂长效隔采组合管柱、长效防倒灌插管式组合管柱等一批(二次)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长效隔采组合管柱、长效防倒灌插管式组合管柱等一批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A510-WZ774(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长效隔采组合管柱、长效防倒灌插管式组合管柱等一批项目。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需要1家供应商。该项目预估采购总金额约为86.977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配合安装调试、培训等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中标人承担实际结算金额少于预估金额的风险。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附件3:货物需求一览表。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第九采油厂生产区域(银川、定边、吴起);具体按照第九采油厂送货确认单要求。
2.4 交货期限:按照第九采油厂送货确认单要求
2.5 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若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将此标段内物资调整为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物资,则自动终止此次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为非被中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或招标人暂停供货、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2016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3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一项物资的制造资格。制造商为标的物的生产制造企业,需提供制造企业的相关证明(同时具备三项要素:1.厂房:提供租赁证明或产权登记证明。2.设备:提供租赁或购买标的物生产相关设备的合同、发票等。3.人员:标的物生产相关研发、质检、生产等人员的劳务合同或纳税、社保等证明)。
3.4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30日有一项与本次采购的标的物相关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5财务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
3.7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上述对应标准的物资,可采用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生产企业有效标准。评标委员会负责核查标准的真实性(在工标网http://www.csres.com/查询或审核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企业标准的备案资料),对使用的标准无法在工标网查询或无企业标准备案资料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9日,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语音识别词为:电子招投标)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语音识别词为:电子招投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地址: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
联系人:宗俊超
电话: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联系人:王兰 吴浩
电话:****-*******
电子邮件:wanglan_x@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年11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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