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地下车库停车系统改造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地下车库停车系统改造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地下车库停车系统改造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人: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地点: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
招标日期:2020年11月 3 日
芜湖市政务文件中心地下车库停车系统改造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名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
二、招标项目:芜湖市政务文件中心地下车库停车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停车场物联网管理主机 | 1 | 个 | |
2 | 停车场出入口车牌识别主机 | 4 | 个 | |
3 | 停车场出入口车牌识别辅机 | 4 | 个 | |
4 | 地感线圈 | 4 | 组 | |
5 | 其他辅材 | 1 | 项 |
除货物采购费用外,安装、调试为中标方(乙方)免费提供服务内容。
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招标单位(甲方)的要求解决停车系统重复计数、车位显示数据不一致、道闸死机、抬杆不落等相关问题,负责整个安装、调式的操作安全与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或损毁其它公共设施的,由乙方承担全责。
三、结算(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质保期为一年。中标单位(乙方)签订合同后,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80%合同价款,质保期满后(经验收之日起一年)付清尾款20%。
四、产品质量:产品符合智能车库工程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并与原系统匹配。
五、投标书的密封及投标报价时间:2020年 11月 13日上午10时,乙方将产品报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廉洁合作协议书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大档案袋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A区201室。
六、联系电话:安保科 *******
附件1:投标函
致: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已收到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地下车库停车系统故障相关配件采购供货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的文件,不清楚的地方招标人已作出解释,不存疑问。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补充文件。
1、我方愿以元(大写)人民币的价格承包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地下车库停车系统故障相关配件采购与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我方保证保质保量的完成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地下车库停车系统故障相关配件采购招标文件项目规定相关工作。我方承诺质量标准达到要求项目规定,我方承诺本对项目、质量标准达到甲方合同标准要求。
2、如果中标,我方同意本投标函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内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如果我方中标后,在招标人招标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2020年月日
附件2:
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书
致: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名:职务:
被授权人签名:职务:
投标单位公章:
2020年月日
附件3:
廉洁合作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
为加强政务文化中心地下车库停车系统故障相关配件采购供货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其竣工,维护发承包双方利益,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1、发包人责任
1.1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2发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派驻本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发包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回扣,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1.4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承包人单位领导。
1.5发包人单位人员如违反本廉洁合同协议书之规定者,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与相应人员行政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情况,发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据本单位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承包人。
二、承包人责任
2.1承包人应向本单位相关人员传达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并要求遵照执行。
2.2承包人应建立本单位的廉洁工作制度,并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2.3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单位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4承包人在采购供货期间发现承包人单位人员有向发包人单位人员行贿行为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
2.5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2.6承包人单位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单位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承包人向发包人单位人员行贿,一经查实,发包人对承包人保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利益受损的索赔权利,以及其他维护自身权益的措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0年月日20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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