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清城区源潭镇秀溪十四、十五队公用房屋工程竞争性磋商
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清城区源潭镇秀溪十四、十五队公用房屋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清城区源潭镇秀溪十四、十五队公用房屋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清远市人民一路8号东骏豪庭五号办公楼4层11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月 19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010-302002-0022
项目名称:清城区源潭镇秀溪十四、十五队公用房屋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1,065.64
最高限价(如有):*******.6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城区源潭镇秀溪十四、十五队公用房屋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完成期限
最高限价
清城区源潭镇秀溪十四、十五队公用房屋工程
政府采购
120日历天
人民币*******.64元
采购项目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或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证明。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2.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3.4.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11月04 日至2020 年 11月 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一路8号东骏豪庭五号办公楼4层11号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11月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清远市人民一路8号东骏豪庭五号办公楼4层11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11月19 日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清远市人民一路8号东骏豪庭五号办公楼4层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供应商应委派项目负责人携带填写好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办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行政文化大楼315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6*****202
附件
160*****71697_329876.pdf">委托代理协议
160*****71697_598596.pdf">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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