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第二净水厂低压防雷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第二净水厂低压防雷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第二净水厂低压防雷系统改造工程施工
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第二净水厂低压防雷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2-77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第二净水厂低压防雷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二净水厂低压防雷系统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低压防雷系统改造
2.3招标内容:净水低压间、一净车间、二净东电气室、二净西电气室、一净回收水、投药、投氯车间、水暖车间、老投氯、调度主控室和化验室配电间、送水车间、检修车间、食堂、花窖、变电所、收发室等新设接地装置及仪表增设浪涌保护装置等
2.4招标地点:长春市第二净水厂
2.5工期:按甲方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气象主管部门核发的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低压防雷系统供货及安装方面有丰富经验,具有承担本合同的供货、组织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的能力。
3.2、近3年内作为主包人完成过不少于2个低压防雷系统(金额50万人民币以上)的实际供货项目,且成功运行不少于1年,用户反应良好。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上述项目的合同复印件、验收证书(或完工证书)复印件、用户证明。
3.3、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1)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应具备ISO9000系列认证资格。
3.5、投标人中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公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公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3.7、外省投标企业需到相关部门备案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报名,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512会议室。
5.2 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
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
日期: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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