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采购公告

辽宁省省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采购公告


(辽宁省省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省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2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74483
项目名称:辽宁省省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12,500.00
最高限价(元):4,712,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要求:

1、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支撑性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水利领域的专项规划,是水利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规划,是涉水空间保护及红线管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和保护的依据。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通知》(办规计[2019]219号)中明确的国家层面工作范围、《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水规财函[2020]3号)明确的省、市、县工作范围,本规划主要承担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相关内容。

规划水平面: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水平年保持一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中期水平年为2035年,展望到2050年。现状基准年原则上采用2018年,视资料整编和相关工作情况,可采用最新数据和成果。

2、标准、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了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通知》要求,基于已有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水利规划,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内容框架和编制要求,结合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梳理和研究需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水利重点内容,并将各类空间范围落图。

3、成果要求:具体工作成果包括两个层级:1)国家层面,上报国家的国家层面的现状分析评价专题报告、总报告、各类空间落图的GIS格式图件、相关附表;2)省级层面,省级及以上层面现状分析评价专题报告、各类空间落图的GIS格式图件、相关附表。

4、技术要求:科学划定涉水生态空间,明确功能定位;优化重点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预留水利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资源;提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任务;将涉水生态空间、已建、在建和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用地落到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对涉水空间协调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管控保护要求。

省级层面落实国家及流域层面规划要求,划定省内具有重要水生态功能的涉水生态空间,明确省域内主要水利设施的空间布局,提出省级层面的约束指标和管控要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统一采用精度为1:10000、大地2000坐标系的工作底图,绘制涉水生态空间边界线,明确大、中型水利工程场址、水库淹没范围、骨干输水线路及工程总体布局范围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启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提交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04至2020-11-1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syhygs@163.com邮箱,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水利厅(机关)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融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基础设施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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