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778】鄂州机场场道工程二标段水稳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2020-778】鄂州机场场道工程二标段水稳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原标题:【2020-778】鄂州机场场道工程二标段水稳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机场工程分公司鄂州机场场道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已具备机械租赁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机场工程分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机场工程分公司鄂州机场场道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任务,工程地址位于湖北省鄂州市杨叶镇走马村。

2.2招标内容:

2.3最高投标限价:1标633.23万元(含税),其中税金52.28万元;2标698.45万元(含税),其中税金57.6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级分包方同期承担任务及合同额度要求

3.1.1 A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范围内同期能在不超过3个项目承担施工任务,或在本公司范围内在施项目累计合同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3.1.2 B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范围内同期能在不超过2个项目承担施工任务,或在本公司范围内在施项目累计合同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

3.1.3 C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范围内同期能在不超过2个项目承担施工任务,或在本公司范围内在施项目累计合同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

3.1.4 D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范围内同期只能在1个项目承担施工任务,或在本公司范围内在施项目累计合同额不超过0.5亿元(含0.5亿元)。

注:承揽项目已处于收尾阶段例外。

3.2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营业执照应具有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范围以及近五年承揽过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水稳摊铺工程施工业绩方可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在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机场工程分公司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四、评标办法

4.1投标报价(分值代码A,满分70分)

4.1.1招标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以局分包指导价和机场公司的分包限价为基础,结合项目所在地市场行情确定。

4.1.2低于公司最高投标限价的合理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公司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1.3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下浮3%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4.1.4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分为70分(满分),投标价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减0.4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减0.6分。低/高于基准价的百分数不是整数的用内插法计算,得分保留2位小数。

4.1.5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4.2施工组织设计(分值代码B,满分100分,权重20%)

4.2.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20分);

4.2.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20分);

4.2.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20分);

4.2.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15分);

4.2.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15分);

4.2.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10分);

4.2.7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配备情况(分值代码C,满分5分)

以投标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证或建造师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员(当地建委颁发的专职安全证)、质检员(质检员证)、资料员(资料员证)、材料员(材料员证)等五大主要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扫描件为准(每缺少一人减一分)

4.4近五年内已施工工程获奖证书(分值代码D,满分2分)(请投标单位开标当天携带证书原件到场,否则该项不予计分)

4.4.1近五年内已施工工程获奖证书分为国优、省优、市优等相关奖项。

4.4.2近五年内已施工工程获奖证书投标计分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起点为证书签发日期。劳务分包企业须出示获奖工程总承包单位出具的“参与主要项目施工”的有效证明及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4.4.3近五年内已施工工程获奖证书评分办法:五年内获得国家级奖项每1项得2分,五年内获得省优级奖项每1项得1分,五年内获得市优级奖项每1项得0.5分,没有不得分。同一项工程获得两项以上奖项的,仅按最高得分计算,不得重复计算。

4.5近五年内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分值代码E,满分3分)

4.5.1近五年内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投标人是否承担过与招标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及功能相类似的工程(需在招标文件中对同类工程进行定义),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中相关信息为准。

4.5.2近五年内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投标计分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起点为该工程竣工日期。

4.5.3近五年内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评分办法:五年内有1项得1分,有2项得2分,有3项及以上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4.6投标人实力(分值代码F,加分项,3/2/1/0分)

投标人实力为A级分包方的得3分,投标人实力为B级分包方的得2分,投标人实力为C级分包方的得1分,投标人为D级分包方的不得分;战略协作队伍、优秀分包企业加2分,如与A、B、C、D加分冲突,采用就高原则加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请投标人于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机场工程分公司成本管理部1306室购买招标文件

收款人: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核算中心筹备组六核算小组

账 号:2011 0101 9570 0320 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打款时注明:鄂州机场场道水稳工程机械租赁标书费。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售。

5.4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在招标文件的购买期限内,投标人从其基本账号转账(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转账)至招标人账号。各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分别如下:1标段:A、B、C、D级分包方缴纳金额分别为 0 元、6.3万元、10.1万元、12.7万元;2标段:A、B、C、D级分包方缴纳金额分别为 0 元、7.0万元、11.2万元、14.0万元。分包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由招标人分包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由招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收款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远大支行

打款时注明:鄂州机场场道水稳工程机械租赁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09时30分至2020年11月24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10时0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6.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机场工程分公司13层成本管理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玉带东二街161号)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机场工程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玉带东二街161号

联系人:舒军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机场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工程机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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