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0年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安市2020年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03 阅读次数:】【】【】
海安市2020年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
采购询价公告
一、网上询价时间
询价开始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
询价结束时间:2020年11月09日09时00分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海安市2020年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9万元,最高限价为19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4.提供由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或环境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海平面变化调查评估报告编制、报批、评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编制费、咨询、资料收集、评审、利润、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给付。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咨询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
联系方式:许祥国********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联系方式:徐兆霞 153*****177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或环境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二)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2020年**月**日**时(下午**时)携带相关资料准时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建达窗口 徐兆霞****-********,153*****177)。
四、商务部分要求:
1.项目背景:
海平面上升是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1980年至2019年,中国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为3.3毫米/年,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海平面上升对我国沿海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城市防护等造成了严重威胁。开展全国沿海地区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及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海平面上升影响状况,科学评估未来海平面上升风险,对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和沿海防灾减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国务院领导关于海平面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实施《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落实自然资源部《2020年全国海洋预警监测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发〔2020〕11号)和国家海洋信息中心《2020年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开展海安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及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海安海平面变化的综合影响。
目前,我局根据2020年国家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的要求,展开海安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2020年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要求收集海安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生态状况、风暴潮、洪涝、堤防状况、填海造地工程、地面沉降等资料并开展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
2.服务内容:采集本地区沿海基础地理、堤防、海洋工程、地面沉降、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生态、灾害和社会经济等海平面变化影响信息;开展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围填海项目、生态状况实地监测,调查和收集地面沉降、海堤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风暴潮和洪涝灾害信息。提交本辖区内的信息采集表、实地调查附表、实地调查技术报告、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报告。
(1)收集填报海安2020年度海平面变化影响信息采集相应附表;
(2)开展滩涂湿地历史资料收集及现状调查;
(3)开展重点堤防和围填海实地调查并编制实地调查技术报告;
(4)重点针对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风暴潮洪涝灾害典型事件开展跟踪调查。
(5)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完成技术咨询工作:
①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2020年度海安海平面变化影响信息采集表、实地调查技术报告及相关成果(电子文档);
②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2020年度海安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最新相关信息,并完成项目验收。
3.成果要求:符合《2020年江苏省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同时通过省和南通市验收。
4.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5.项目验收要求
按询价公告及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合同书的要求验收同时通过省和南通市验收。
6.成果提交要求
(1)按照具体技术要求中的成果要求提交项目研究成果。
(2)纸质文本4套。
7.服务地点:南通市海安市。
8.工作要求:
(1)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海平面变化调查评估报告的编制、送审、报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含负担技术成果评审会会务费、专家费、评标费、招标代理费等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本项目招标代理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三。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注: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七、付款方式:项目完成提交所有的成果报告且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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