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6号泊位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6号泊位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6号泊位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1-1031-01
1. 招标条件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6号泊位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人为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6号泊位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
2.2 服务内容: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6号泊位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至报告书通过主管机构认可的评审,获得项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核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1)组织编制项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所需资料收集与整编;
(2)负责报告书技术审查工作,包括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会议的承办、会议专家及代表的接待、评审劳务费及会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提供项目海洋环评报告书报批稿,协助甲方取得项目海洋环评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应具有编制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组织专家评审会的能力;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由编织单位中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3.2.2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至少1项合同总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绩,需提供业主方联系方式、相应合同的扫描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11月4日9时起至2020年11月14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6时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华能煤码头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邮编: 063200 邮编: 102200
电话: ****-******* 电话: 400-010-1086转8107
电子邮箱: hncg_mxy@163.com 电子邮箱: 180*****857@qq.com
联 系 人: 马女士 联 系 人: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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