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中心学校荷净池工程招标公告

新庄中心学校荷净池工程招标公告

新庄中心学校荷净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中心学校新庄中心学校荷净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新庄中心学校;

1.2工期:30日历天;

1.3质量要求:合格

1.4付款方式及时间: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且完成结算审计时,付至结算审计总价的80%。余款于保修期满(保修期:2年)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不计利息)。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新庄中心学校荷净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3.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招标人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则全部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2本工程投标限价为200000.00元。

3.3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3.3.1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2家的,招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包人;

3.3.2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1家的,招标人可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洽谈确定承包人。

4.投标人提供资料要求(复印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2公司营业执照,

4.3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4安全生产许可证;

4.5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4.6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应仔细研究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文件后自主进行报价,无须提供详细清单报价,仅提供开标一览表即可,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

4.7其他条件:

4.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7.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7.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5.1报名地点: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5.2报名时间:20201104日上午0900分至1106日下午1730分(节假日不上班);

5.3报名联系人:刘东联系电话:187*****050

5.4资料获取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5.5报名材料: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11091000分;

6.2开标地点: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会议室);

6.3开标时携带材料: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开标一览表(投标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密封装订在A4文件袋内)。

6.4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000元(现金),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退还(无息),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6.5中标单位确认后,在办理本项目直接发包手续过程中,需要支付相关费用:(1)市场服务费1350元整(2)代理费为中标价的1%。

7、开标程序

7.1宣布开标纪律;

7.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7.3招标人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及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7.4现场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7.5计算评标基准价及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

7.6公布中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标报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新庄中心学校

地址:宿豫区新庄中心学校

联系人:陆启龙

电话:15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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