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铁路站前B-22地块二期砂浆招标公告
瓯海区铁路站前B-22地块二期砂浆招标公告
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瓯海区铁路站前B-22地块二期项目砂浆采购 招标公告本项目为瓯海区铁路站前B-22地块二期项目,项目业主为中交温州高铁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机构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瓯海区铁路站前B-22地块二期项目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上汇村,场地南侧为在建瓯海区铁路站前保障性安居工程(B-22地块)项目一期,西侧为上汇路,北侧为三条浃,东侧为上汇河。施工内容主要为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通风空调、电梯、农贸市场精修、幕墙、景观绿化、室外附属工程等。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31574.43㎡,总建筑面积为151491.57㎡,地上建筑面积为104225㎡,包括7栋高层,3栋多层建筑,最大建筑高度为98.60m。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7266.57㎡,地下室为地下二层局部为地下一层,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26783.88㎡,地下室二层建筑面积为20482.69㎡。。 2.2招标内容:(设备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2.3技术要求: 招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GB/T20473-2006建筑保温砂浆规范;GBT25181-2019预拌砂浆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19;国家最新标准,同时满足业主及甲方其他方面要求。 2.4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 (1)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需方按月(每月1日-6日)结算,结算周期为供应月整月。每期结算开具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期结算总金额的85%,剩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本合同物资供应完毕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签署最终结算协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至总结算的90%。需方与上级业主单位完成最终结算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至总货款的97%,剩余3%质量保证金待需方达到上级业主单位质保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至总货款的100%。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货款的支付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电子银承或支付保理等,不少于30%以上的电子银承 。 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甲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或者乙方委托第三方向甲方收取货款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以上的有关约定。 (2)开票要求 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 如果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甲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骗取合同的不良行为。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物资供应商经销商。 3.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5. 投标人注册 5.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3未注册采购平台单位需进行注册,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报名参与。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0年11月9日13时至2020年11月14日13时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13时00分至2020年11月29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 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监督机构名称: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人:杜存 电话: 电子邮箱:1163406596@qq.com 备注:监督人只负责监督招标流程和受理供应商书面投诉或检举;业务咨询招标联系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三号路安定里院内(物资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利伟 电 话:18630850699 电子邮箱:263123206@qq.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天津塘沽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001675900052509548 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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