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租赁招标公告

公交车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松山湖公交车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SSLGP*******
采购目录: 货物类\交通工具\汽车\载客汽车(大、小客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东莞设有售后服务点。 3.2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2年10月10日 10: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16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10月10日 10: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29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网上自行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元): 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10月30日 09: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3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B1栋二楼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30日 09:30
开标地址: 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B1栋二楼第二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
采购人地址: 东莞松山湖一站式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B1三楼
经办人名称: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SLGP201238项目名称:松山湖公交车租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二年十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函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松山湖采购中心”)受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松山湖公交车租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松山湖公交租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SSLGP201234采购内容:4辆大巴(城市公交车,24-47座)。最长租赁期限为5个月,其中前2个月为固定,后3个月由甲方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租约,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2012年10月29日下午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请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及下载报名表格及企业注册备案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均为PDF格式压缩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所报项目名及公司名称)发送到flysky198701@126.com。邮件报名的单位注意查收集中采购机构邮件回复,1个工作日内如果未收到回复的报名单位请及时联系东莞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资质证书;5)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6)银行开户许可证;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及松山湖园区网自行下载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30日9:00-9:3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区B1栋二楼第二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事宜: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就本项目所投包各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即¥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投资项目交易中心账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向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投资项目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名称: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投资项目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松山湖支行收款单位账号:44-***************联系人:钟小姐,电话:****-********注明: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及所投包号。7.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开标时间:2012年10月30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区B1栋二楼第二开标室。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8.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9.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单位名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B1栋三楼网址:http://dggp.dg.gov.cn 及http://www.ssl.gov.cn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传真:0769-********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资金来源及财政批复预算1.1本次招标标的为松山公交车租赁服务,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定义2.1招标人: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2.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4日期:指公历日。2.5时间: 指北京时间。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东莞设有售后服务点。3.2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3.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及验收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行业标准,投标人须出具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4.2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稳定版本,所有货物开箱检验是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项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4.3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4.4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4.5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4.6货物验收。4.6.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4.6.2全部货物正常安装调试好后进行验收,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中签名。4.6.3由用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用户有权拒绝接受。5.投标费用5.1 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招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5.2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6.1.1 投标邀请函;6.1.2 投标人须知;6.1.3 合同书格式;6.1.4 用户需求书;6.1.5 投标文件格式。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7.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质疑。7.2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送至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9.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1 价格部分文件(1)投标报价总表;(2)报价明细表。10.1.2 商务部分文件(1)投标函;(2)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须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6)业绩表;(7)商务差异表;(8)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10.1.3 技术部分文件(1)投标人声明格式;(2)投标货物说明;(3)投标方案;(4)交货期(施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和培训计划;(5)技术参数差异表;(6)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7)交货事项;(8)质量保证。10.1.4 唱标信封(1)投标函复印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4)投标报价总表复印件。10.2供应商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0.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价格。10.3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主要需求等。 1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五套副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和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12.2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2.3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12.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12.5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报价说明1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就所报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13.2报价应包括应包含公交车租赁费用、安装、调试、保险、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甲方承担车辆日常油耗和正常维修保养费用。13.3若报价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存在差异,以大写金额为准。13.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5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14.投标货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保证金16.1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即¥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及所投包号。16.4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6.4.1收款单位名称: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投资项目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松山湖支行收款单位账号:44-***************联系人:钟小姐,电话:****-********16.4.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投资项目交易中心账户账户上 。16.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6没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结果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16.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16.8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8.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4.2.2条规定修正标价的;16.8.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8.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9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未能接受对错误的修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7.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其中价格部分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出现掉页或漏页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7.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 ;(3) 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投标人名称、地址;(5)投标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等)。17.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报价须知第17.1~17.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投标截止期18.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9:30(北京时间);18.2 松山湖采购中心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本项目依法废标。19.迟交的投标文件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参加。21.2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1.3 开标程序:21.3.1 开标会由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1.3.2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1.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3.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1.4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1.5 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2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2.1.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22.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23.1评标委员会。23.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3.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3.2.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3.2.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23.2.3评标办法: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对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23.2.4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24.投标文件的评审24.1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24.1.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津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1.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主要内容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4.1.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不足的;(2)投标报价超出财政批复预算的或低于成本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所提供的必要资格证明资料无效或不齐全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点规定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7)主要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条款或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8)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2 投标文件的澄清。24.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4.2.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4.2.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4.2.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2.2.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2.2.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4.3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3.1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24.3.2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24.3.3价格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如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详细分析、核准,检查其是否存在累加的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如下:报价得分=(Y/X)×100%×15X:进入价格评比的某投标人的报价;Y:评标基准价(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24.3.4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满分15分)(2)商务技术部分(满分85分) 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1样车评议(满分40分)根据样车的发动机油耗情况进行评比优[11—9分]、良(9—6分],中(6-3分],差(3-0分]。根据样车的空调制冷情况进行评比优[11—9分]、良(9—6分],中(6-3分],差(3-0分]。根据样车的车型、车容车貌与采购人需求的贴合性进行评比优[9—7分]、良(7—5分],中(5-3分],差(3-0分]。根据样车试车过程中的平稳性、安全性(刹车性能、轮胎情况等)进行评比优[9—7分]、良(7—5分],中(5-3分],差(3-0分]。2企业实力(满分10分)根据投标人的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资信情况等企业实力进行评比,优[10—7分]、良(7—5分],中(5-3分],差(3-0分]。3检测报告(满分20分)投标人所投的车辆具有2012年最新的季度审查检测报告的,1个得2分,最高得20分。(每辆车只能提供1份检测报告)4车龄(满分15分)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车龄≤1年,每辆得1.5分;1年<车龄≤2年,每辆得1分;2年<车龄≤3年,每辆得0.6分;3年<车龄≤4年,每辆得0.3分,车龄≥5年,得0分。最高得15分(以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为准)24.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4.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重新招标。六、合同的授予25.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得出的评标结果,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将合同授予之。26.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7.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定后,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及松山湖园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须按履约保证金指南上的规定日期内向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相关信息请在中标后与采购方确认。28.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账单用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交给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28.3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8.4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9.3中标单位不能把中标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30.付款本项目取用按月付款方式。自合同执行后次月开始,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按合同总价按月支付上月费用。31. 其他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以及与其他的投标人恶意串通的,我中心将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第三部分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汽车租赁合同(合同样板仅供参考)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汽车租赁承租方:(以下简称为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为乙方)使用方:(以下简称为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项目(采购编号:)于2012年 月 日经公开招标确定由乙方承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名称:松山湖高新区公交租赁采购项目。二、租赁范围:4辆大巴三、租赁期:由 2012 年11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日止,共 5个月。其中前2个月为固定,后3个月由甲方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租约,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四、付款方式:1本项目取用按月付款方式。自合同执行后次月开始,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按合同总价按月支付上月费用。2付款时乙方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本承包合同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五、租赁费用按中标通知书确定的综合租赁单价为元/辆/月,合同总价款为:¥ 元。此中标价包括车辆折旧、保险、各种税费等。甲方承担车辆日常油耗和正常维修保养费用。如在租赁期间,因高新区运营需要增减租赁车辆,双方签证确认后,在当月承包费中增减。六、租赁车辆具体参数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型尺寸:座位数:车龄:租赁数量:(可按实际情况添加)七、乙方权利义务(一) 乙方享有按合同约定取得租金的权利。(二) 乙方义务向甲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租车期内,如车辆状况不符合甲方使用标准时,乙方随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三)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办理车辆的商业险(车辆损失险10万元,第三者商业责任险100万元)及交强险、车船税、路桥统缴、车辆营业税、年季审、环保检测等营运管理费用。(四) 如政府对租赁车辆应由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如燃油补贴等),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五) 乙方依法承担由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律责任。八、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二)甲方享有监督丙方车辆使用情况的权利。九、丙方的权利义务(一) 丙方方享有车辆的使用、自由调配和收益等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二) 丙方负担全部营运成本(包括营运所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用、人员工资、住宿费、补贴、社保、油料、办公场所费用、停车场建设维护费用、车辆维修费、公路基金、交通管理费、交通事故超出商业险赔偿部分的经济损失、过桥路费及进站费等),并自行了解和承担因政策和市场变化等因素所可能产生的营运风险。(三) 丙方依法承担租赁期内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律责任。(四) 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维修,承担车辆被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如属交强险范围,由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索赔事项。(五) 不得转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六) 合理使用租赁车辆。十、声明和保证(一)乙方保证:1. 出租人为合法拥有该车的所有权,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 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甲方保证:1. 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3. 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三)丙方保证:1. 使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使用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3. 使用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使用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十一、合同终止合同原则上不得终止,但三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终止合同,如因不可抗力提出终止合同的,提出方应提前30日将终止合同的请求和理由书面通知另外两方。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擅自减少或增加租赁车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合同三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受损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的违约金。3、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丙两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4、租赁期间,如乙方提供的车辆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于甲方提出申请后三日内更换性能良好的同等档次车辆。乙方逾期不作处理,甲方可拒交该车租金在停止使用期间的租金。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十三、争议解决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2.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由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招投文件、评标报告、投标书及其附件4、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出现合同中列出的终止事由;3、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松山湖采购中心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租方(盖章):出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使用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东莞市 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松山湖高新区公交租赁用户需求书注意:“★”为关键指标,是必须响应的内容,否则作为废标处理。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 4辆大巴(城市公交车,24-47座);2、本项目的租赁期: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共5个月。本项目租赁服务地点:松山湖高新区。3、★本项目需提供汽车1辆作为样车,所提供的样车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提供的车辆品牌和型号保持一致。所有投标人的样车应于开标当天停到松山湖一站式服务办事中心一楼停车场(提早不受理),以供评委参考、试驾。不提供样车的投标作废标处理。4、具体尺寸及材质见第二节“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二、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一)、租赁车辆种类:低底盘公交型客车 (大巴)(二)、租赁车辆相关规格:1、车龄不超过5年2、大巴车长不少于9米(不含9米)不超过12米(含12米);3、尾气排放达到国三标准4、车辆技术状况良好5、车容车貌良好 6、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7、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8、车身及车内不得经营广告,车体的外饰及内饰在中标后由采购人负责。9、车内座位:大巴24≤47座10、投标人所提供的汽车必须保证各包都统一品牌、统一车型。11、交车前,投标人要保证车载空调能够正常运行使用。12、投标人提供的轮胎为全新的轮胎。(三)对于影响车辆正常工作及安全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要求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齐备并按国家有关技术与质量标准配置;否则,若发生不能注册登记或安全运行事故的,投标人要按有关法规承担经济责任。(四)中标人正式投入营运前,须按投标承诺标准,将所有投入运营车辆情况(包括彩图一张、行驶证复印件、车上人员责任险保单及车辆概况)、相关资料报采购人备案。如在服务期内,因故须调整投入车辆(新投入营运车辆的上牌时间不得早于被代换车辆)的,应书面报请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三、费用说明中标价包括车辆折旧、保险、各种税费等。甲方承担车辆日常油耗和正常维修保养费用。如在租赁期间,因高新区运营需要增减租赁车辆,双方签证确认后,在当月承包费中增减。四、付款方式:1、本项目取用按月付款方式。自合同执行后次月开始,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按合同总价按月支付上月费用。2、付款时中标人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采购人配合条件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价格部分文件1.投标报价总表(投标人按实际投标情况自行删减)项目名称公交车数量单价(元/月)每月总价(元)6个月总价(元)备注4辆大巴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年月日2.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明细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分项总价注:1、此表乃报价总表的明细表。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二、商务部分文件(一)投标函致: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供货及安装等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的全部内容,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委托    (受委托人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采购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唱标信封份,包括如下等内容:1.价格部分文件2.商务部分文件3.技术部分文件4.唱标信封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我方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      的报价;(二)全部货物之供应和有关服务的总价(详见报价总表);(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相关资料及修正文(如果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已清楚,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要求;(五)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报价,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六)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七)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八)我方如果中选,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九)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二)承诺书我方已完整阅读了 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致: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国家名称)的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职   务:(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致: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本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 (投标人名称)委托在下面签字的(受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供货及安装等相关服务的招标[采购编号: ]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职   务: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职   务:(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1.必要资格证明材料1.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等复印件;1.2 投标人拥有本项目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 ;1.3在东莞地区有维护服务点的相关证明;2.其他证明材料2.1公司简介、获奖情况和资质等;2.2 投标人最近2年(2010-201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2.3投标人提供2008年以来相类似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2.4 能够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能力等的证明材料。2.5投标人在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的说明。2.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业绩表(按实际需求自行拓展)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完成时间备注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2、请提供2008年以来的相类似业绩。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七)商务差异表[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对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条款号简要内容条款号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三、技术部分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对必须满足的内容,必须完全满足。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1.投标人声明格式2.投标货物说明3.投标方案4.交货期(施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和培训计划5.技术参数差异表6.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7.交货事项8.质量保证 (一)投标人声明投标人声明已充分了解(SSLGP201234)项目货物的技术要求、规格等,以及发包人在《用户需求书》提出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愿意在以上条件下接受竞争投标,如果中标,在此条件下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并得到相应的权利和利益。我方理解你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料,并愿意应你方的要求提交。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二)投标货物说明投标人按用户需求书的要求,详细列出产品的各项技术要求、技术措施或处理:(并提供相关产品实物图片及说明书)。1.产品技术规格及性能:……2.产品用材:……3.防护措施:……此外,投标人还应对所投标货物其制造商的加工、检测能力进行描述。设备配置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品牌型号性能及技术参数备注12345 ……(三)投标方案 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编写。(四)交货期(施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和培训计划 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编写。(五)技术差异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表未填写,投标人都被认为已清楚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所需的设备的技术参数作全面响应,投标人必须承担完成用户需求所描述的内容的义务。技术差异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条款号简要内容条款号实质响应的具体内容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六)交货事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根据“用户需求书”交货事项相关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交货时间:我方保证签订合同后 天内交货。2.交货地点: 3.货物验收:1.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2.全部货物正常安装调试好后进行验收,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3由用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和运行状况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用户有权拒绝验收。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七)质量保证投标人应对“用户需求书”质量保证中所包括的内容但不限于此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另外详细说明从制造到质保期每一个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四、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内装:1. 投标函复印件。2.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4. 投标报价总表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已按 项目(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年月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投资项目交易中心,帐号4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松山湖支行)。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汇出时间:年月日;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汇款帐户名称:(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单位名称) 帐号:(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户银行:银行 省市(分行/支行)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公章)年 月 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注:1、本说明的所有内容(包括所填写内容)均需打印;2、本说明及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时单独递交;3、如投标人采用网上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其进帐单(回单)须到相关银行加盖业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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