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壹号项目公园壹号低压电缆采购项目
公园壹号项目公园壹号低压电缆采购项目
公园壹号低压电缆采购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公园壹号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睢宁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睢宁发经备【2017】141号《公园壹号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园壹号低压电缆采购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双沟镇104国道南、规划爱民路东
2.1.2合同估算价:274.53万
2.1.3供货期要求:5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的5日内交货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招标内容:公园壹号低压电缆采购
2.1.4质量标准:所供货物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满足供电公司验收标准
2.1.5 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2.2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下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所投货物)。
3.4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5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10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6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他
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城文学南路南苑小区2幢8号 地 址:江苏省睢宁县城人民西街
联 系 人:丁新文联 系 人:窦雯雯
电 话:136*****404电 话:********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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