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一、申请单位: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二、项目预算:105万元

二、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项目

四、申请理由: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是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检测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之一。2020版中国药典、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均规定采用ICP-MS进行多种重金属元素的同时检测。目前中心有一套布鲁克M90型ICP-MS,因采购年限较久,故障频发,维修成本较高,无法正常使用;有一套安捷伦7800型ICP-MS使用频率较高,无法满足各科室检测需求;中心检测任务繁重,因此需要添置一套ICP-MS。从检测要求看,药典以及国标中对于ICP-MS灵敏度、稳定性、耐用性以及排除基质干扰模式等技术要求较高,而国内厂家尚无此类成熟产品,在灵敏度、稳定性、耐用性以及排除基质干扰的模式等方面均达不到实际测试需求,与进口仪器差距较大,因此需购置进口的ICP-MS。

五、专家论证意见:

结论意见:采购单位提出的上述要求属实,目前上述产品国产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均低于进口产品,鉴于食品药品监督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上述设备不在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目录。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六、专家组基本信息(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胡为民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

2

王 东

南通大学

副高

3

洪石陈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中级

4

陆文华

江苏省南通高等卫生职业

技术学院

副高

5

刁品华

江苏南黄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携书面材料告知南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有关技术参数等异议,携书面材料及样品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葛建华,联系电话:****-********。逾期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2020年1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质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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