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金叶物业公司窨井化粪池疏挖、排污管道疏挖服务招标公告
2020年黄金叶物业公司窨井化粪池疏挖、排污管道疏挖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黄金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0年黄金叶物业公司窨井化粪池疏挖、排污管道疏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0年黄金叶物业公司窨井化粪池疏挖、排污管道疏挖服务;
2.招标编号:ZXYZB-2020-277;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郑州黄金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辖服务区域内的窨井化粪池疏挖、排污管道疏挖;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6.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执行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可续展,续展期为壹年,最多可续展两次;
7.中标单位数量:1家;
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
5.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的截图(如有行贿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6.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信息,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天眼查”系统查询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3.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
(4)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网页截图;
(6)“信用中国”相关网页截图;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或天眼查查询结果;
备注: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先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至邮箱1583555471@qq.com(邮件需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审查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招标文件每份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黄金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七、关于本次招标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黄金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518937
地 址:郑州市陇海东路72号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先生、卞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58835、86258833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郑州黄金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我单位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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