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办案工作区设备、信息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办案工作区设备、信息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LD2020-166Z
2、项目名称:蒲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办案工作区设备、信息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8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办案工作区设备、信息网络设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780,000.00元, 项目概况: 办案工作区设备、信息网络设备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项目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30 00:00:00 至 2021-01-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10 17:00:00 止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55 号天朗经开中心 25 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25 14:00:00
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蒲城县西大街2号
联系人:蒲城县人民检察院经办
电话:0913-333778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81315599转6009
传 真:81315599转600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25层2505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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