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向宁夏法治报社购买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向宁夏法治报社购买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向宁夏法治报社购买宣传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金凤区公告时间2020年11月04日15:28
预算金额¥1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占锋
项目联系电话****-*******/135*****717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3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警官****-*******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合信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郝占锋****-*******/135*****717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论证意见表.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银川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向宁夏法治报社购买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关于向宁夏法治报社购买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该项目采购内容和性质的特殊性,经专家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夏法治报社

地址:银川市中山南街47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05日 至 2020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向宁夏法治报社购买宣传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银川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向宁夏法治报社购买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关于向宁夏法治报社购买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19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该项目采购内容和性质的特殊性,经专家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夏法治报社

地址:银川市中山南街47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5日 至 2020年11月1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332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占锋魏伟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135*****717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银川市公安局     

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332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汪欣

联系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财政局326室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合信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郝占锋****-*******/135*****7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宣传服务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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