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生态环境局知木林乡垃圾处理配套厂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生态环境局知木林乡垃圾处理配套厂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生态环境局知木林乡垃圾处理配套厂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2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生态环境局知木林乡垃圾处理配套厂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933380.68 | ||
最高限价 | 933380.68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内完工,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四川省外施工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4)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考B证资格,同时提供属于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的证明材料,不得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属于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的证明材料,不得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1月05日到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网上报名 | ||
方式: | 网上报名时将全套报名资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扫描后发送至报名邮箱********08@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预审审核标准和方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次资格预审,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由采购人人员组建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共同组建; 3.资格预审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4.审核过程独立、保密。申请人非法干预审核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资格预审小组审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响应性,对于申请人而言,除审核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6.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二、审核程序 1.审核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2.审核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结束后,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本次采购将现场随机抽取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进入后续采购环节,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5家且在3家及以上则全部进入后续采购环节。 |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0年11月12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四川省九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区910) |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1月12日前 | |||
九、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生态环境局 | ||
地址: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长征路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39*****08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九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果;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电话: | ***-********转8005 173*****880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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