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灵武市东塔供销社等5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灵武市东塔供销社等5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灵武市东塔供销社等5户

所在地:宁夏灵武市

债权总额:4984.19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市东塔供销社等5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详见下表(债权截止日2020年10月31日,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本金

利息

债权合计

1

灵武市东塔供销社

211.8

492.87

704.67

2

灵武市崇兴供销社

126.2

286.33

412.53

3

灵武市白土岗供销社

115

258.5

373.5

4

灵武市临河供销社

78.4

168.6

247

5

灵武市生资日杂公司

930

2316.49

2600.51

合计

1461.4

3522.79

4984.19

分户情况如下:

一、灵武市东塔供销社

1、债务人基本情况

灵武东塔供销社属集体企业,成立于50年代,原法人代表马文虎,现法人代表白吉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该企业注册地灵武市东塔乡政府。该企业属商品流通企业,主要经营百货、化肥、农副产品、建材等批发零售。在册职工36人。由于供销社建制早,属集体性质企业,因体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流动资金匮乏,加之商品流通市场因素变化多端,造成财务状况长期恶化,亏损严重,致使关停。

目前该供销社建制保留,有效资产部分闲置被职工占用。2014年因乡镇规化需要部分房产被占用拆除。根据调查该企业现已资不抵债,属供销系统亏损挂账企业。

2、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31日,灵武市东塔供销社债权合计704.67万元,其中本金211.8万元,利息492.87万元。

3、抵(质)押及保证担保情况

该供销社贷款共计8笔,合计金额211.8万元,其中:担保贷款1笔。金额10万元,担保单位是其主管部门灵武市供销合作联社,担保单位是供销社的行政主管部门,无效担保。信用3笔,金额85万元。抵押贷款4笔,金额116.8万元,用该社固定资产抵押。抵押物没有进行抵押登记,属于无效抵押。

二、灵武市崇兴供销社

1、债务人基本情况

灵武市崇兴供销社,是一家经营百货批发零售,经营农副产品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主管单位是灵武市供销合作联社。法人代表许礼,现有在册职工39人。该供销社位于灵武市崇兴镇。该企业属商品流通企业,由于供销社建制早,属集体性质企业,因体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流动资金匮乏,加之商品流通市场因素变化多端,造成财务状况长期恶化,亏损严重,致使关停。

目前该供销社建制保留,有效资产部分闲置被职工占用。因政府乡镇规化需要,准备进行拆迁,但截止目前由于职工的问题等遗留问题没有解决,暂未开工。根据调查该企业现已资不抵债,属供销系统亏损挂账企业。

2、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31日,灵武市崇兴供销社债权合计412.53万元,本金126.2万元,利息286.33万元。

3、抵(质)押及保证担保情况

上述债权抵押物为:位于苏步井乡西街房屋1628.81平米(其中:砖混结构637.45平米,砖木结构991.36平米),大部分房屋因年久失修已倒塌。

三、灵武市白土岗供销社

1、债务人基本情况

灵武市白土岗供销社属集体企业,成立于50年代,原法人代表马明江,现为黎震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998年重新注册资金34万元,该企业注册地灵武市白土岗乡政府。该企业属商品流通企业,主要经营百货、化肥、农副产品、建材等批发零售。在册职工29人。由于供销社建制早,属集体性质企业,因体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流动资金匮乏,加之商品流通市场因素变化多端,造成财务状况长期恶化,亏损严重,关停倒闭。

目前该供销社建制保留,有效资产部分闲置被职工占用。根据调查该企业现已资不抵债,属供销系统亏损挂账企业。

2、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31日,灵武市白土岗供销社债权合计373.5万元,其中本金115万元,利息258.5万元。

3、抵(质)押及保证担保情况

该供销社贷款,全部为信用贷款,无抵押担保。

四、灵武临河供销社

1、债务人基本情况

灵武临河供销社属集体企业,成立于50年代,法人代表徐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该企业注册地灵武市临河镇政府。该企业属商品流通企业,主要经营百货、化肥、农副产品、建材等批发零售。在册职工21人。由于供销社建制早,属集体性质企业,因体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流动资金匮乏,加之商品流通市场因素变化多端,造成财务状况长期恶化,亏损严重,致使关停。

目前该公司建制还保留,企业无任何有效资产,现一无所有。根据调查该企业现已资不抵债,属供销系统亏损挂账企业。

2、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31日,灵武临河供销社债权合计247万元,其中本金78.4万元,利息168.6万元。

3、抵(质)押及保证担保情况

该供销社在我行贷款9笔,合计金额78.4万元,其中:信用4笔,金额35万元。抵押贷款5笔,金额43.4万元,用该社的定资产抵押,经调查该抵押物已被乡政府规化和修路拆除,抵押物灭失。

资产特点及瑕疵纰漏:

目前上述资产包中涉及债务人只保留了建制,有效资产部分闲置被职工占用,大部分房屋因年久失修已自然倒塌或因城镇化规划需要已被拆除占用。

五、灵武市生资日杂公司

1.债务人基本情况

灵武市生资日杂公司属集体企业,成立于1958年,法人代表张明华,现法人代表黄永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该企业注册地灵武市。该企业属商品流通企业,主要经营农资、化肥、日用品。现有在册职工102人。由于体制僵化,管理手段落后,加之因政策性和市场等因素导致经营不善,停止经营,现已关停。

目前该公司建制保留,职工下岗回家,部分职工身份置换和养老保险等问题没有解决。有效资产部分闲置被职工占用,没有被查封和冻结。根据调查该企业现已资不抵债,属供销系统亏损挂账企业。

2.不良贷款基本情况

借款人在我行共有贷款6笔余额930万元。积欠表外利息2316.49万元。

3、抵(质)押及保证担保情况

该公司贷款6笔,合计金额3246.49万元,其中:担保贷款2笔。金额340万元,担保单位灵武市供销集团公司,担保单位已被灵武市人民政府撤销,主体不存在。抵押贷款4笔,金额590万元,用该公司土地抵押,面积4529.2平方米。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处置方式:打包公开对外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8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长信春天综合楼12层

监察审计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

2020年11月5日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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