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宁夏贺兰金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宁夏贺兰金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宁夏贺兰金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
所在地:宁夏银川市贺兰县、石嘴山市
债权总额:68,389,778.89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拟对债务人永宁夏贺兰金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详见下表(债权截止日2020年10月31日,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其他债权 | 债权合计 |
宁夏贺兰金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21,197,799.78 | 33,090,054.73 | 107,659.00 | 54,395,513.51 |
石嘴山市惠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 | 1,449,231.17 | 2,149,231.17 | |
1,420,000.00 | 2,209,339.04 | 3,629,339.04 | ||
2,390,000.00 | 2,998,236.13 | 92,059.00 | 5,480,295.13 | |
1,540,000.00 | 1,195,400.04 | 2,735,400.04 | ||
合计 | 27,247,799.78 | 40,942,261.11 | 199,718.00 | 68,389,778.89 |
分户情况如下:
一、宁夏贺兰金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债务人概况
债务人宁夏贺兰金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老国有企业贺兰县水泥厂,成立于七十年代,于1998年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属小型水泥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20.1万元,公司股东分别为:王兴文、潘光寿、王金明、李仓、祁希斌,出资金额分别为76.1万元、30万元、10万元、2万元、2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63.34%、25.98%、8.33%、1.67%、1.67%。经营范围为水泥制造、销售,法人代表王兴文。经营地址在贺兰县洪广镇。
债务人除农行债务外,职工因工资问题已多次上访至贺兰县信访局要求解决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同时因欠税和电费,2014年4月22日该公司分别被贺兰县地税局和贺兰县供电局下发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缴纳税款和电费;2013年10月开始,处于停产状态。
2、债权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31日,本次拟处置债权合计54,395,513.51元,其中本金21,197,799.78元,利息33,090,054.73元,其他债权107,659元。
3、抵押及保证担保情况
项目抵押物为金山水泥厂房、立窑及部分旋窑设备及国有出让工业用地38256.1平米。
4、诉讼及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农行于2010年6月29日,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其依法诉讼,同时申请诉讼保全。2010年10月27日,在高院的主持下,农行与债务人“金山水泥”达成了民事调解【(2010)宁民商初字第23号《民事调解书》。在调解书生效后,农行与2011年1月17日向高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申请继续查封其存款账户以及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补助资金。2014年7月20日查封到期后,农行继续向自治区高院申请对债务人“金山水泥”设备、土地、房产进行了续封。
二、石嘴山市惠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债务人概况
企业名称:石嘴山市惠磊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Y
住所: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
法定代表人:晁淑红
注册资本:141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硅酸盐水泥熟料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营业期限:2004-02-03 至 2018-09-23
成立日期:1997-12-29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债权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31日,债权合计********.38元,其中本金*******元,利息*******.38元,其他债权92059元。
3、抵押及保证担保情况
抵押物为:石嘴山市惠磊建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石国用(2005)第162号,面积67355.3平方米)及该处土地上的房产(证号:石房权证惠农字第097966号、第097967号、第097973号、第097974号、第097975号、第097976号、第097977号、第097978号)和机器设备。
4、该案已于2020年10月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将于2020年11月26日开庭审理。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公开对外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26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长信春天综合楼12层
监察审计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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