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物料制作框架招标公告
广告物料制作框架招标公告
香河农业公司广告物料制作框架合作协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本谈判项目香河农业公司广告物料制作框架合作协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招标范围:根据公司办公需要,为进一步做好香河公司及香河生态园文化宣传工作,拟签订广告物料框架协议,详见采购清单;
2.3、项目控制价:20万元;
2.4、服务期:365天;
3.响应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代理;网页、图文的设计与制作;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装饰设计、装饰材料、广告材料等相关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竞标人企业营业执照;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缺少或未递交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5.1、发售标书时间:2020年11月4日上午08:30-2020年11月1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投标报名方式:在徐圩新区非公开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注册用户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报名。
5.3、发售标书网址:http://zb.fygroup.com/
采购文件购买:点击“交易信息-采购公告”详情界面的“购买文件”按钮,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进行采购文件的购买。
备注:
(1)供应商注册时,授权委托书在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下载指定格式;
(2)如果供应商未登录,跳转至登录页,供应商登录成功后即可购买文件;
(3)如果文件价格为0,则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已开标后,采购文件不可购买)。
5.4、标书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潜在竞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江苏鸿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3*****619。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通知:为了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具体开标流程如下:
1、各供应商应在11月11日上午9:00前在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产业服务中心1楼大厅将响应文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响应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采购人名称、标段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附上项目负责人电话。
联系人:柳工
电话:153*****902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 分钟,招标代理机构提前进入“腾讯会议” 会议直播间测试音频、视频,会议直播间会议号(会议号985 962 434),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腾讯会议”会议直播间,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直播间讨论组中反馈。因未按时加入开标直播会议并完成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直播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无法看到拆封标书、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3、不见面开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方将在直播间内公布供应商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性、宣读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采购方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谈判保证金及履约担保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00分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2、谈判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
谈判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香河农业公司广告物料制作框架合作协议项目保证金。(若字符较多,可精简关键字)
特别提醒:开标现场请携带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复印件递交给采购人。保证金的付方开户行信息须明确备注到支行级别,请各单位财务人员核实各自开户行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否则采购人无法准确退还磋商保证金。中标后无故不与我方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投标承诺义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否决其投标。
3、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额为中标价的5%,如无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如约提交,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是履约保函,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开具合格履约保函。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30
6.2、递交地点: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视具体情况确定)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4楼
联系人:柳工
电话:153*****902
9.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10.本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
11.1、现场考察不组织,由竞标人自行考察。
11.2、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和 “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袋上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3、谈判响应货币为人民币。
11.4、竞标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
(1)投标函(附件: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竞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5)承诺书
(6)竞标人资格及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并按顺序装订。
日期:2020年11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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