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沿海工业园智慧园区三维实景综合平台
滨海沿海工业园智慧园区三维实景综合平台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苏州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沿海工业园智慧园区三维实景综合平台
2.项目背景及采购内容:
2.1项目背景:为了配合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的智慧园区整体发展,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滨海沿海工业园智慧园区三维实景综合平台项目。
2.2采购范围及内容:滨海沿海工业园智慧园区三维实景综合平台共包含1个标段,内容为:①本采购项目利用倾斜摄影三维建模技术,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建筑地貌进行实景三维建模,形成实景三维地理信息地图,搭建地理信息管理平台,并在平台上添加多种应用图层信息,为智慧园区管理和服务提供统一一张图的基础。②为了全方位呈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及周边区域的地况地貌,利用倾斜摄影三维建模技术,构建实景真三维,建模范围为15平方公里,模型精度为2cm。③搭建实景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建设实景三维管理平台软件平台,开放平台软件接口信息提供二次开发工具,配合智慧园区建设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融合,为后续的智慧园区建设提供统一的开发接口;初步搭建视频综合管理的系统可视化应用,包含视频监控综合业务的管理和后期监控视频画面融合开发等业务功能需求。
3.资金来源:财政。
4.工期及服务期要求:①中标人须在采购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交货,收货验收合格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地图制作、平台开发以及系统运行等工作,具备完工验收条件。②完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30日历天),项目试运行期间,中标人负责后续运行维保人员培训工作,试运行期结束即进行项目竣工验收。③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项目维保期,维保期内所有设备材料的备品备件、维修更换、差旅住宿、施工质量缺陷修复费用均包含系统建设在投标报价中。
5.维护期:三年。
6.预算金额:人民币63.5万元。
7.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沿海工业园境内。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BHCGG********8)。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由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①委托代理人等所有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②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3.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4.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5.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六、招标文件发售须知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1月4日8时30分-2020年11月10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窗口);
3.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徐鹏程、施蕴笈联系电话:158*****809、****-********
4.招标文件发售须知:
(1)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递交下列材料,方可到上述地点办理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以受理:
(1.1)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应当载明所投标段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信息表;
(1.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人将上述所有材料装订成册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方可到上述地点办理购买招标文件,逾期、资料不齐全、非委托代理人的不予以受理。
(2)招标文件的费用为每份人民币0元。
注:按照上述规定递交相关材料后,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格式文件将通过投标人材料中预留的投标人电子邮箱向投标人递交材料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或预留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收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递交书面放弃函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4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开标室。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最高/满分分值 |
1 | 投标报价(10%) | 10分 | 投标报价分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10 |
2 | 技术部分(70%) | 技术参数 | 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比较各投标人对相应参数做出响应情况及对带★项做出说明的详细情况得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55分,有负偏离情况的按以下进行扣分,扣完即止: | 55 |
技术方案 | 投标人需要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建设要求和系统建设技术要求内容,按照下列细则及标准进行评审并打分: | 3 | ||
1、倾斜摄影数据采集、处理,三维地理信息平台等总体设计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制定的方案科学合理。 | ||||
2、投标方案系统总体设计、软件开发方案等,详细阐述系统的体系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 | 5 | |||
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完备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有完善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 4 | |||
4、投标人培训计划详细、完整,具有可实施性(培训费用计入总报价,不另行计费);提供的售后维护服务方案具备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 | 3 | |||
3 | 商务部分(20%) | 企业 | 1、投标人具备由有资质第三方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1 |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三维园区类项目实施案例,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 3 | |||
3、投标人具备由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得1分。 | 1 |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 (1)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高级工程师资格得2.5分,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具备不得分。 | 5 | ||
(2)提供至少1人具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明,具备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 | 1 | |||
(3)参与可视化应用交付的软件开发人员,具有中级软件设计师职称证书或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职称证书,每配备1名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 | |||
(4)本项目实施团队具备设计、实施、采集、内外业处理、软件开发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参与人员组织必须包含以下专业: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每配备一个专业得0.5分,同一人员不同专业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 | |||
无人机及其他软、硬件保障: | (1)投标人自主拥有专业的大型无人机设备及5镜头倾斜摄影相机,得2分; | 2 | ||
(2)具有无人机驾驶人员2名及以上得2分,具备1名得1分。 | 2 | |||
总分 | 100 | |||
说明 | ①评标办法中如有需要原件的部分若原件印有有效的查询二维码的,可以使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替原件使用(详见招标文件); ⑥上述人员评分标准中,同一人员不同证书可累计计分。 |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2.平台系统开发建设完成试运行无误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无误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经审计机构审计后支付审计价款的15%;
4.质保期满一年后按审计结论一次性付清余款。(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
十、相关政策
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等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二、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询问、质疑和投诉),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提交书面函件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的疑问(包括询问、质疑和投诉)均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86号)规定依法不予受理或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
2.招标人若收到质疑函后,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86号)审查质疑人是否具有质疑资格,经审查不具备质疑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不予受理,并且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的原因。不具备质疑资格的质疑人若严重扰乱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秩序、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耽误工期、各项费用损失等),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鲁艳
联系电话:188*****699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标文件购买):徐鹏程、施蕴笈
联系电话:****-********、158*****809
通讯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1楼1104室(驻滨办事处)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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